第一四十八章 赏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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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继续道:“明君贤将不官无功之臣,不赏无能之士。我军四面受敌,固然有中流砥柱,勇抗外贼,但也不乏懦弱小人。这些懦弱小人或临阵脱逃,或为虎作伥,他们不配再做官了,不过欣慰的是,没有一个我的老兵投敌。今特下《军功令》,凡军士将吏军功卓著,才能优异者得为县、亭官吏。”

大家听到这里都心悦诚服,尤其是陶方更是拜服,他本是并州军士出身,因年岁大了被安排到石门铺任守备,贼寇压境,当地人心惶惶,长官逃离后是他安抚百姓,抵抗贼寇sao扰;后来敌人势大,人心惶惶之下皆弃城逃跑,他手下只几个老弱也被裹胁着进了山里。虽然没人追究,但他一直引为耻辱。等收复石门铺后被任命为石门守护队长,一直忐忑不安。他确实没有尽到守土之责,现在的石门铺百姓吃粮还全靠镇国堡的供应。

黄尚龙站起来说道:“民以食为天,足兵足食,而人心可安。为鼓励百姓耕种,特下《督耕令》,成年男女由官府分给土地,可向官府赊借农具、种子,下面会出台《租庸制》和《青苗法》。大家照此办理。农时非经将军府下令出劳役,官府事后必须补偿。闲则组织百姓习武。鼓励种植桑树、枣树和各种果树,官府依市价收购。奖勤罚懒,交粮纳税最高者免除劳役,并予以钱粮和荣誉嘉奖;提拔那些种地种的好的老人为各县的农官,协助县丞督促农桑;有手艺者凭手艺抵劳役;游手好闲、聚众赌博闹事者,罚为官奴,开矿挖渠。”

农业好多措施都已经实行,军户则有《屯田令》,对百姓而言,第一步平均地权差不多了,由于严厉打击限制地主兼并,加上十室九空,大多数人都分得土地;下面就是调整税赋,唐代的田赋制度最为人熟知,即为“租”“庸”“调”。

我准备采用的租庸制,租就是收田租,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仍缴还zheng fu。在其授田时期,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这是一种均田制度,承北魏以来。说到租额,则仅为二十取一,实在优减。

“庸”即是役,乃是男女出劳役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可用布帛代替。“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zhong yang,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暂时不用,但以后对不方便征税的蛮族可以用。

总体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项目: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调是布帛之征。租庸调制,最要用意在为民制产,务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国家完粮。耕种田地的自然是壮丁,便可抽出余暇,为国家义务服役。有丁有田,自然有家,农业社会里的家庭工业,最要的是织丝织麻,国家征收他一部分的赢余,也不为过。租庸调制定额更轻,说得上是一种轻徭薄赋的制度。而且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此制的最高用意,在使有身者同时必有田有家,于是对zheng fu征收此轻微的税额,将会觉得易于负担,不感痛苦。青苗法是在青黄不接时,借贷钱粮给予农民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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