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影视优先改编权(2 / 2)
许贯武不禁笑了笑,“好,你这十二部书我全要了,今后再出《大侠沈胜衣》系列,也要优先卖给我。”
“谢谢许先生,谢谢许先生。”黄鹰听了,马上开心的向许贯武鞠起躬来。不过随后仔细一谈,黄鹰才知道自己想的太美了。
许贯武要和他签的只是影视优先改编权,就是付出一笔小钱之后,许氏就有《大侠沈胜衣》系列的影视优先改编权,这个权利初步定五年的限期。五年时间之内,如果许氏没有改编《大侠沈胜衣》系列,那么黄鹰就可以收回影视改编权。
如果许氏在五年之内改编《大侠沈胜衣》,那么就要再付黄鹰一笔版权费用。这笔版权费用就是笔大钱了。
许贯武这种做法也是从好莱坞学来的。美国出版业非常的发达,每年都有很多书出版出来。而且销量一般都很高。而对于读者反映不错的书,或者觉得有改编价值的书,影视公司就会出钱把影视优先改编权买过来,然后书就会被存到剧本库中。
因为影视优先改编权并不会花费多少钱,所以很多影视公司或制片人都会囤一批书,等待合适的时机再把它改编成影视剧。改编之时会再给作者一笔费用,电影上映之后还会给予部分分成。
改编时给与的版权费用并不太高,全靠票房分成来弥补作者的损失。这但如果投资人实在看好这部作品。不想在票房大卖之后再给作者分成,想要全盘买断作者的版权,那就需要付出很大一笔金钱。比影视优先改编权和影视改编权费用要高得多,即使是质量一般的小说都会卖个高价,这样也是为了保障作者的权益。
黄鹰以每部一千块港币的费用,把十二部《沈胜衣》系列小说的影视优先改编权卖给了许贯武,所得一万两千块钱。对黄鹰来说也算聊胜于无。
许贯武之所以没一口气将《大侠沈胜衣》的版权买下来,除了公司最近并不缺乏故事和剧本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想为香港电影引进一些先进的机制。比如这个影视优先改编权,影视公司只出一点钱,就买到了这个权力。看来作者利益是受损的。
其实长远来看这却对作者有利,因为如果影视公司都用这招,将畅销书的影视优先改编权全都买下来,那么作者就会先有一份收入。虽然这收入看似有点少,但却也聊胜于无。而且这也令作者的作品有了改编的机会。虽然这几率有些渺茫,但对那些不太有名的作者来说。却是一个很大的激励。
而有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激励之后,作者写书的意愿自然更加强劲。而为了自己被买去的书有改编的可能性,作者自然会更用心的去写书。因为如果作者连续推出好书,他作品被改编的几率就会大大提升。就好像美国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
源源不断的畅销小说,让他不仅令自己的名气大增,也让他的小说名气大增。而这样一来作品被改编的几率就会大增。这是一个非常良性的循环。
而在香港作者却很少会享受到这种待遇,几乎全部都是成名之后,作品才会被影视公司改编搬上荧幕。而这时候对那些作者而言,这种行为纯粹是锦上添花,而好莱坞那种才叫雪中送炭。
许贯武就是希望能够采用这种手段,多多挖掘像黄鹰这样,有才华但却不被人重视的青年才俊,为他们多增加一些成功的机会。
今天《沈胜衣》系列十二部影视优先改编权卖出去之后,相信黄鹰为了这十二部小说能够早日改编成功,今后再写《沈胜衣》的时候也会更加用心,让它变得更加的好看。
……
连默生起初对许贯武收购影视优先改编权,而不是影视改编权也有一些困惑,但当后来发现黄鹰所发过来的《沈胜衣》系列小说后续章节质量有很大提升的时候,不禁恍然大悟感叹老板的智慧果然高。
……
黄鹰接下了香港影史演义的任务之后,翻阅了香港影史的相关资料。但因为香港电影影史资料一直没有多少人注意,所以资料就比较零散,根本没有人统一整理过,这也给黄鹰写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幸好连默生知道他也是第一次写做这种写实性很强的作品,所以特别派了两位老前辈来帮他答疑解惑,免去了他很多查资料的时间。这才让他的写作速度提高了许多,赶得及在最后排版之前交稿。
等所有稿子都齐全之后,连默生马上安排美工排版,然后在经过最后一次的审核之后,确认没有任何疏漏,便拿到印刷厂去印刷。
为了体现《东方魅影》的高品质,许贯武特别采用比较昂贵的铜版纸印刷,这就带来了较大的成本压力。
而同期香港其他杂志社出版的杂志除了封面和内页是用胶版纸之外,其余全部用的是新闻纸。毕竟新闻纸比较便宜,而铜版纸的价格则是新闻纸的四到五倍。
第一期《东方魅影》刊印了一共两万本,这个数字也是香港普通杂志的销量。而像《明报周刊》、《火麒麟》、《藏花阁》等每期销量都在十多万本,丝毫不弱于畅销报纸的销量。
售价方面,许贯武所定的价格是十元港币,比《明报周刊》、《南国电影》、《嘉禾电影》等都贵了两元钱。不过一本是铜版纸印刷的,另几本则是新闻纸印刷的,成本不同,所以价格也不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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