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忠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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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华端起青花小碟,捏起了蜂糖糕一口咬下去,又甜又软的味道一如往昔,陆瑛开始不喜欢吃蜂糖糕,看她那么喜爱,每次总会忍不住陪着她吃上几口,一来二去竟也爱上了这个味道。

想到这里,琅华不禁有些恍惚,随口就道:“去给三爷送一份。”

话说出去,她也清醒了。

旁边的阿莫一脸的茫然,试探着问,“小姐,您是说要送去给陆三爷?”

琅华看向阿莫,“陆三爷走了没有?”

阿莫摇摇头,“没有,陆三爷为小姐画了风筝,就去书房整理书籍,听说老太太病重了,就留了下来。”

琅华不禁思量,陆瑛在打什么主意?以她对陆瑛的了解,陆瑛绝不会做无用的事。

阿莫顿了顿又道:“还要送去吗?”

琅华颌首,“厨房有多余的就送去吧!”

阿莫应了一声出去吩咐媳妇子送蜂糖糕给陆瑛。

琅华吃完了点心净了手,这样折腾了一圈,为的是顺理成章见那个做糕点的人。

琅华看向阿莫,“将做蜂糖糕的人带过来,我要见见。”

阿莫应了一声,忙走了出去,过了一会儿,门帘撩开,琅华就见到了一个圆脸妇人。

“大小姐。”妇人上前行礼。

熟悉的声音让琅华的心脏不由地“突突”连跳几下,她仔细地看着站着的那个人,心中说不出的欢喜。

对她来说不过才一天没见,却恍如隔世。

这就是萧妈妈。

萧妈妈是她嫁进陆家多年之后,留下的少数几个顾家的老家人,也是她最信得过的管事妈妈,萧妈妈常和她讲从前顾家的事,阿莫的名字也是她从萧妈妈嘴中听到的。

萧妈妈说阿莫是当年祖母选出来想要给她的,她突发痘疮跟随陆家去杭州时身边只带了几个大丫头,阿莫几个年纪小的就留在了镇江,早知道镇江会被屠城,还不如当年就带着她们,不但能救了她们的命,日后等年纪大的放出去,她们也就能接手管事,不至于青黄不接,只能任由陆家安排。

现在想起萧妈妈的那些话,萧妈妈是早在那时候就对陆家起了戒心,而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重生之后,她想要立即找到萧妈妈,可是两个人之前没有交集,她贸然要人定然会引人怀疑,所以她想到了阿莫,想到了蜂糖糕,萧妈妈拿手的糕点就是蜂糖糕,只要她在阿莫面前提起蜂糖糕,阿莫定然会将认识的萧妈妈推荐给她。

琅华耐心地问了萧妈妈家中的情形,萧妈妈回答的每一句话都跟前世一般无二。萧家最早是顾家的佃户,因为跟着祖父经了一次蝗灾被祖父赏识留在了外院做了家人,萧妈妈的丈夫一直在外跟着父亲做事,至于她的儿子萧邑一直在父亲跟前做小厮的事,还是萧妈妈后来才告诉她的。

萧妈妈常说,萧邑能有今天,都是得益于父亲。

琅华对父亲的记忆很少,她五岁时父亲外出就再也没能回来,她只知道再也没有人将她高高举上头顶。

关于父亲的很多事除了母亲伤心时碎碎念念说的一些,很多都来源于萧妈妈和萧邑,她记忆最深刻的是,萧邑告诉她,父亲说过,人的一举一动,说的每句话都是有迹可循的。她知道萧妈妈和萧邑是想要她这个瞎子在看不见的情况下,也能辨识人心。

显然这一点,她前世并没有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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