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尚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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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之凤(1572一1641),字雍鸣,号岐阳,今官渡镇明山庙村人。

刘之凤出身官宦世家,自幼聪明好学,14岁中秀才,28岁中举人,44岁中进士,出任淮安府(安徽省)司理(司法职官),执法严明,吏民悦服。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任湖广(湖南、湖北)同考官(副主考)。天启三年(1923年)升南京淮西道监察使。先后上疏为边关守将孙承宗等辩冤,上疏参劾奸宦魏忠贤,请求停止内操,遭朝廷斥责,被宦党驱逐出朝。天启六年指令他巡视江防,期满回京,又被宦党借故夺职。

崇祯二年(1629年),魏忠贤势败被杀,朝廷鉴于刘之凤忠直可嘉,让其出任江西御史,继而升任尚宝司丞(掌管启用朝廷印玺的职官)。其多次上疏论政,被皇帝采纳,崇祯六年升太仆寺少卿(掌管朝廷銮舆及牧政等)。当时李自成转战河南、湖北一带,刘之凤顾虑家乡遭受兵灾,写信给河南行省巡抚衙门,并写信给中牟县知县俞士鸿,提议改中牟土城为砖城,他首先捐款赞助;崇祯八年砖城告成,刘之凤亲撰“修竣城记”碑文。同年改任应天府(南京)府尹(相当今之南京市长),次年升通政司使(掌管皇帝旨意下达,呈转臣下奏章)。崇祯十年先后迁刑部左、右侍郎(尚书副职),次年任刑部尚书。

刘之凤性直敢谏,所奏上疏多被采纳,但亦多次受驳斥,特别到了晚年,一心忠君,切谏更多,遭斥亦更多。崇祯十三年几次上疏,请求病老回乡,均不被批准。当时有尚书范景文弹劾南京给事中(谏官)荆可栋贪污,皇帝批交刑部讯办,刘之凤依理轻判。崇祯帝怀疑他受贿卖法,加上首辅(宰相)周延儒因刘之凤曾上疏谏君,牵连到自己而怀恨在心,此时乘机报复;魏忠贤余党亦乘机向皇帝进谗言,他遂被下狱。法司(执法机关)秉承皇帝旨意,竟定绞刑。三月间给事中李清、葛枢先后上疏为之凤辩冤,均遭贬谪。从此无人敢再多言。四月刘之凤在狱中上疏自白,毫无结果,崇祯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冤死狱中,时年69岁。不久,皇帝悔悟,严惩周延儒。

刘之凤一生忠直,生活非常俭朴,平日总是清茶淡饭,穿着更忌奢华,一件衣服洗了再洗,直至破旧发白为止。他对人非常热心,有求必应,毫不吝啬。时人甚感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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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欲楫(1576-1662年)字仕济,号季翀,别号平庵,明末清初泉州晋江西滨人。生于明?万历丙子(1576年)十月。故宅在泉州城内三教铺宅顶。

林欲楫(1576-1662年),字仕济,号季翀,别号平庵,明末清初福建泉州晋江西滨人。生于明代万历丙子(1576年)十月。故宅在泉州城内三教铺宅顶。林欲楫从政尽心尽职,视事礼部时,凡各省郊庙之役及祈欲、劝农、耕藉、幸学诸大典,均奉璋以从。还考定宫帏,克验西历,妙选贡举。为政清廉,杜绝苞苴。乞休居乡,则兴利厘弊,怜贫赈饥,缮修津梁,倾赀不吝,故其逝后,族中追念,尚不禁唏嘘泣下。林欲楫忠孝天植,事亲至孝。早年随父宦粤西,亲疾,割股以疗,刀瘢二寸许;亲殁后,每近讳辰,辄持斋,终其身犹一日也。林欲楫言则丝纶得体,直国史则笔削靡拘,为学根极性命,博综经史,曾奉召修《实录》。著有《易经勺解》三卷、《学庸注补》一卷、《道德经注》二卷、《水云居诗草》、《友清堂文集》等。

林欲楫出生仕宦家庭。父林武苴,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壬辰科武进士,官终广西永福守备。长兄林欲栋,少称神童,万历甲午(1594年)、乙未(1595年)25岁联第进士,官至南京光禄寺正卿、工部尚书,以赋性刚直、乐施予闻名于闾里。次兄林欲梧,荫授南京坐营都司。

林欲楫自小受到良好教育,生性聪慧,读书过目成诵,下笔衮衮不竭,尤以其长兄林欲栋友爱二弟,身为严师,对林欲楫的帮助很大。

明万历三十一年癸卯(1603年)林欲楫中解元,万历三十五年丁未(1607年)中进士,廷试二甲第十二名。先选庶吉士,授编修,起充廷试掌卷官,升起居注。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典浙江试,泰昌(1620年)起左中允。

熹宗天启元年(1621年)转右谕德,升右庶子,管理诰勅文,擢少詹事,晋礼部右侍郎。

时魏忠贤势炎熏天,势利小人争相趋附。林欲楫以柄国匪人,难以共事,且事势万不可为,作为封建王朝的命官,独凛然傲视,诸所披陈,言无不尽,表现铮铮气概。

先是,在水灾之年,身为礼部右侍郎的林欲楫陈修省数事,触魏党忌,被迁南吏部。

继自天启六年(1626年)起,浙江巡抚潘汝桢在西湖首为魏忠贤建生祠,此举受到皇帝首肯,诏赐祠额,勒石记功德,阁臣亦撰文书丹,故而魏党之徒纷纷效尤,兴起建生祠热。许多文人骚客,表面也只得敷衍应付,独林欲楫“峻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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