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人,就有江湖(1 / 2)
夜色降临,华灯初上,林启华没等到营业开始才来到酒吧,今晚是自己SOLO,还是要自己做好准备的。
舞台旁边的休息室内,中间是一个大厅,摆放着沙发、电视、乐器还有各种酒水饮料,另外还有三间小房间,从里面传来各种乐器的声音,应该是乐队们在练习。
阿辉正坐在沙发上一个人喝着啤酒,看到林启华来到,起身迎接,“来了?”
“是,你在喝酒?”林启华惊讶地看着阿辉。
阿辉知道林启华为什么会惊讶,在他看来,林启华就是一个初入江湖的菜鸟,不可否认其有着无与伦比的天赋和实力,但是,经验为零,不过下午他已经知道了林启华的实力,心里已经有了一点认同,也不以为意,反而爽朗地解释,“你是把外面大公司的规矩放到我们身上了吧?在这里行不通的,或者说,我们这些人早就放弃了上大舞台的想法,保护嗓子对我们来说不是必须得,相反,喝点酒,唱歌能够更狂野奔放。”
虽然说的很轻松,但是林启华明显看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悲哀的神色,或者,这是在掩饰心中的无奈和悲伤吧,没人想一直在这样的地方呆着,因为,玩音乐的人,靠的就是梦想支撑着,没有了这个动力,谁能在这么长期压抑、日夜颠倒的生活中坚持下来?
“好了,别的不说,我带你参观一下这里。”阿辉迅速调整过来,心里暗暗嘲笑自己:不是说好不想这些的了吗?怎么突然又忍不住了,或许,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给人带来了太多的冲击了吧,朝气、自信、阳光还有明显和自己等人不同的对未来的憧憬,希望过一段时间,他还能够坚持原来的样子。
带着林启华走进最右边一间房间,推开门,鼓声、琴声扑面而来,三人都在专心致志地练习着,看到两人进来,才停下手中的乐器。
“都不用我介绍了吧?”阿辉指着三人笑道,“这里就是我们平时练习的房间,专用的,我们的名称是地狱火,也代表着我们的风格就像火焰一般狂野、奔放,嗯,就好像我们娜娜的身材一般。”
“要死啦。”一根鼓棒从娜娜手中飞出,擦着两人的身边撞到墙壁,发出砰的声音,“在新人面前,给我留点面子。”娜娜今晚穿了一身黑色的短袖露脐T恤,继续画着烟熏妆,耳边吊着大大的耳环,紫色的长发在灯光下妖媚而性感,最关键的是她火爆的身材,恰如阿辉所言,狂野、奔放。
“你看吧。”阿辉和林启华互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今晚你的节目跟在我们后面,在我们表演完了后,会和观众介绍你,然后你就可以上台了,之后,就看你自己的了,从明天开始,下午我们过来排练,我们三支乐队是轮番上场的,每次半个小时,中间休息十分钟,也就是说,四十分钟轮换一次,从八点到凌晨两点,一共六个小时,九个轮次,每支乐队要表演三次,当然,也不一定的,因为顾客的要求,要加演也是常事,只不过这是大概的轮转方式。”阿辉详细介绍了三支乐队的情况,“我们地狱火是狂野,另外两支乐队,一支风格是妖娆,一支风格是偏蓝调、布鲁斯之类的,各有特色,互补吧,也有竞争。”
“我明白了。”林启华明白了大概的情况,如果三支乐队风格都一样,就没必要养三支了,直接一支乐队搞完不好?就是要风格迥异,通过轮转的方式,让顾客感受到不一样的风格,带来新鲜感,看来,这个酒吧,确实和其他酒吧不一样呢。
“我带你去其他两支乐队认识一下吧,但是要有思想准备,都不是规规矩矩的人,说话可能会难听点,你别往心里去。”阿辉笑着道。
“嗯,走吧。”
两人来到第二间房,推开门,五个人正在休息,嘻嘻哈哈地说笑着。
“哟,辉哥。”一个长得流里流气的男青年看到两人进来,怪笑起来,“这是谁啊?”
“阿杨,这是我们的新主唱华子。”阿辉沉声道,脸上带着厉色,看来彼此间关系一般般,“华子,这是酒吧的‘玫瑰’乐队。”
“你们好。”林启华沉声问好。
“喂,阿辉,你们不是脑袋长坑了吧?”阿杨尖声笑道,“原来的胡子,还好一点,起码像个喝酒唱歌的,只是唱到女人身上去了,还被开了瓢,现在倒好,换了一个小白脸,换口味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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