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vernon的故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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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整天,林默都陪在vernon身边,给他做导游。直到深夜,才将她送回家。

“哟,那车旁站着的,不是jared吗?”车刚驶入小区,vernon就看到等在门口的宋域。

将车停在一旁,催促道:“快去吧,看那地上的烟头,应该是等很久了。”

林默也没跟他客气,简单的说了两句,就匆忙下车。

“jared,把你女朋友安全的交给你了啊。”说完,开着那辆兰博基尼,消失在夜色里。

“你来多久啦?”笑眯眯的走到了他面前。

“没多久。”也就两个小时而已。当然,这句话并没有告诉她。

瞥见地上的烟头。也没拆穿他的话。“走吧,先进屋。”

林默将门打开,宋域就熟门熟路的走到洗手间,用清水漱了口。可不能让她认为,自己是个烟鬼。

“你吃晚饭了吗?”林默趴在浴室门上,笑着问道。

“吃了。”拿起她的毛巾,擦了擦嘴上的水渍。“过来!”

尽管不知道叫自己干什么,但还是乖乖的过去了。

宋域拉着她,将她的伸到水龙头旁边,打开水闸,认真的冲洗。

林默这才像起来,这只手,上午的时候,被vernon给亲了。他这是,不乐意了?

“好了好了,我今天都洗过无数次了。早就洗干净了。”他有这样的举动,自己还是很高兴的。如果一个男人爱得不深,绝对不会有这样的举动。

将她手上的水擦干净。“以后,别再让人亲你的手。”霸道开口。

“那好啊,连你也不让亲了?”玩心大发,就想逗逗他。

“你敢。”话毕,一口咬上她的手。

“你弄疼我啦!”林默嗔怪道。

宋域听后,不但没松口,反而加大了力度。

林默吃痛的倒吸了一口气。他这是要变狗的节奏啊。

良久,才将她的手放开。

林默看着自己的手背上的牙印,气不打一处来,一双大眼睛瞪着他。“宋域,你是狗吗?”

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的笑了。就好像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就是自己的了。

“汪汪汪。”

林默看了看自己脚边。蹲下身,将狗狗抱了起来。

“小白,我说他是狗,你是不是不开心了呀?”故意看了他一眼。“因为呀,我们小白虽然是狗,但从来不咬人。”

抱着它走了出去,窝在沙发上。

于是,小小的客厅就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沙发上,林默抱着狗,而宋域则抱住了她。

“vernon是什么来历呀?”摸着狗狗点得毛,随意的问道。

“他呀,来历可大了。”宋域感叹到。

要怎么说呢。Vernon这人,出身就充满了传奇。据说,他出身那天,家里的花园,飞来了一群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好不热闹。直到他母亲将他生了下来,喜鹊群才飞走。

喜鹊临门,福祸不知。因为在中国,喜鹊被视为幸福、好运,而在西方国家,喜鹊则代表不幸、灾难。按理说,vernon的家人,应当将这当成是好事,因为毕竟是中国人,还得按照自己老祖宗的规矩来。但当时出身却在美国,有一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入乡随俗”。也不知,这事儿要不要随俗。所以到现在,家里人都还不能确定,这喜鹊报鸣,是福是祸。

其次,就是他的身世背景。Vernon的家世,可不简单。在国,黑帮势力,他家硬生生占了七成。这几年,国内不断打击一切黑帮势力,可他家的‘山儒’帮不但没有被打压住,反而有壮大的趋势。在美国,也是五大黑帮帮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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