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生吃黄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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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蹲在地上,找了半天,终于看到一条清晰的车辙印。

“果然,从轮胎印的花纹来看,跟之前在荒地上看到的如出一辙,应该是同一伙人,而且是刚离开不久。”

刚离开不久?

听了旭爷的描述后,大家只感觉这伙人好牛逼啊!

不少观众的脑海中,甚至生出一个“冷血杀手”一般的偷猎者形象。

可是,也有观众表示疑惑,一头羚羊而已,值得这么厉害的偷猎者,甘愿冒着风险来到撒哈拉无人区偷猎?

陈旭回到了那头幼年羚羊死尸前,叹了口气,“这不是一头普通的羚羊,而是非洲旋角羚。”

“它是一种沙漠大型羚羊,体长可达到1.7米,体重可达120公斤,对沙漠有极强的适应能力,一生极少喝水。”

“旋角羚跟其他的羚羊不同,它们行动笨重,奔跑速度慢,所以很容易被当地居民猎杀。”

“而因为旋角羚的角很大,非常漂亮,有特点,具有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故经常被偷猎者盯上。”

“再加上旋角羚怀孕期长,这就造成了它的数量极其稀少,全球范围内,还不足500头!”

全世界都没有500头?

我的天,这也有点儿太稀少了吧,濒危动物?

陈旭点了点头,“《华盛顿公约》一级保护,极度濒危等级,如果是故意猎杀,最低10年,最高死刑!”

观众们一听,不禁在心里感叹一句,真是命运不同。

同样是羚羊,竟然差别这么大!

“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血腥味儿这么大,很容易把其他食肉动物招来!”

话落,陈旭立刻掏出捕鲸叉,在旋角羚的脖颈处,深深划了一刀,然后拽着它的后腿,倒挂着空血。

这头旋角羚很小,角都没长出来,估计只有六七十厘米大小,二三十斤的样子,很容易提起来。

如果是活生生的幼体,即使不是保护动物,陈旭其实也有点儿下不去手。

但现在既然是死尸状态,而他又饿得厉害,自然不用矫情太多。

自然界的弱肉强食自然会淘汰掉弱者,就算他不吃,其他食肉动物也会把它撕碎。

空掉血后,尸体的腥味儿会大大减少,对付斑鬣狗这种嗅觉不太灵敏的野兽,足够了。

回到老贝的身边后,陈旭开始就地解剖起来。

饿急眼的他,实在忍不住,便先割下来一条夹脊肉,扔进了嘴中。

咀嚼了片刻后,他一口吞了下去,“呼……饿死我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第一次吃哺乳动物的幼体,肉质非常嫩,它会带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富含很多的水分。”

有些观众看着这头被解剖的旋角羚,不禁发弹幕道:

“666,旭爷这一口下去,估计不便宜!”

“是啊,全世界都不到500头,估计怎么也得值个几十万美金吧,这得论克计算啊!”

“旭爷这不是吃肉,是吃黄金!”

其实,这也不是陈旭第一次吃保护动物了。

上次在神农架,他也遇到了一头被花豹啃食完的麋鹿,同样是世界一级保护动物,但在他饥饿状态下,还是吃了大腿的骨髓。

吃了两口,垫了肚子后,陈旭便把旋角羚全部弄成纯肉,总体并没有沙漠巨蜥多,但还是能撑过两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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