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群山王国(二十七)(1 / 2)
这不全然是个问题,所以我也不想回答。
“菲林希望你父亲仍健在,继续担任王储,而菲林依然是他的得力助手。
他会告诉菲林该执行哪些任务,而我也必定遵照他的吩咐行事。
这样菲林的内心就可以得到平静,无论人们再怎么辛苦都无所谓,只因菲林确信他最了解状况。
卡兹,你知道跟随自己信任的人,是件多么轻松的事情么?”
他终于抬头看着菲林的双眼。
“王子殿下,”菲林平静地说道,“菲林了解。”
赫尔墨斯有好一会儿都站着不动,然后,“啊!”他一边说一边注视着菲林的双眼,而菲林并不需要他暗语传声所带来的暖意,就能感受到他对菲林的感激之情。
他走离壁炉,再度挺直地站在菲林面前,微微示意要菲林离开,他也就照办了。
当他爬楼梯回到房间时,生平头一次纳闷起自己,是否应该为身为私生子而心存感激。
依照习俗和惯例,国王或王后结婚时,皇室配偶会带一位贴身的随员充当侍从,像克里克国王的两位王后都是如此。
但是,当群山王国的芙萝娅王后来到公鹿堡时,诚如她国家的风俗一般,她是来成为牺牲献祭的。
她独自前来,没有任何女性或男性侍从陪着她,就连个贴心女仆都没有。
在公鹿堡里,没有任何人能带给她家一般亲切的温暖。
她在陌生人的围绕之下走马上任,不仅和她相同阶级的人无比陌生,即使是仆人和守卫也都和她所熟悉的大相径庭。
久而久之,她还是找到了适合她的一群朋友,以及适合陪伴她的仆人。
虽然刚开始她觉得很别扭,也觉得让别人一辈子侍候她可真是个既陌生又令人苦恼的主意。
小狼很想念菲林。在菲林出发前往维洛特鲁之前,他留给它一只鹿的尸首,完好地冰封在小屋后头,这应该够它吃了。
但是诚如它的狼儿作风,它只会吃饱睡、睡饱吃,吃饱睡又睡饱吃,直到肉吃光为止。
两天前那些食物就全吃光了。它通知菲林,还在菲林身边跳着舞着。小屋里布满了啃得光溜溜的骨头,而它也用狂烈的热情欢迎着菲林,只因智力本源和它的嗅觉同时告诉它——菲林带了新鲜的肉来给它吃。
它饥饿地扑在鲜肉上,根本不理会菲林正把它嚼过的骨头放进袋子里。
太多这类的垃圾会引来老鼠,接下来堡里的猎鼠狗们就会尾随而来,他可不想冒这个险。
菲林一边清理,一边偷偷看着它,只见它用前脚抱着那一大块肉,并用嘴撕下一小块肉吃,肩膀的肌肉同时轻微颤动。
我也注意到它把最厚的那根鹿骨头给咬碎了,就连骨髓也舔得一干二净。
这可不再是小狼的游戏,而是一只年轻力壮的动物之杰作,而它啃碎的骨头可比菲林的手臂骨还粗。
但菲林凭什么攻击你?你带了肉和姜饼来给菲林吃呀!
它的思绪充满着意义。这是动物的群体行为,年长的菲林带着肉回来喂食这只年幼的小狼。
菲林是狩猎者,为它带回一份猎杀物。
菲林朝它探寻,然后发现,对它而言,人们之间的区分开始逐渐消失。
人们是同一个狼群。这是菲林从未有过的感受,这感受竟比朋友或伙伴的关系更密切。菲林深怕那样的关系会像牵制般影响菲林,而菲林不能让这样的情况发生。
“菲林是人类,你是狼。”菲林大声地说,知道它会从菲林的思绪中理解,而且我也试着强迫它完全领悟人们之间的不同。
那只是表面上罢了。骨子里人们都是同一个狼群。它得意洋洋地停下来舔舔鼻子,前爪沾着血滴。
“不。菲林喂你、保护你,这都只是暂时的。当你能够独自打猎时,他会带你到一个遥远的地方,然后把你留在那儿。”
菲林从来没打过猎。
“我会教你。”
那也是同一个狼群的责任。你教菲林打猎,然后菲林会陪着你,共同出击,分享猎杀,享受更鲜美的猎物。
菲林教你打猎,然后就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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