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同命自相惜(1 / 2)
凤蓁怕吓着他,便没有使用法术为他治伤,从附近取来一些干净的水,待箭拔出后为他小心翼翼的擦拭伤口,然后给他涂抹了随身携带的金疮药。
包扎完后,她笑道:“记得莫要让伤口沾到水,修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少年感觉到了她的善意,也不似方才那般拘谨害怕了,笑着道了一声:“谢谢姐姐!”
他笑起来甚是可爱。凤蓁想,她若是有这样一个弟弟就好了。
“你家在哪里,怎么会一个人在这荒郊野岭里受了伤?”
少年顿时神思黯淡,摇摇头道:“我没有家。”
凤蓁看他的样子,应该比她还要小上两三岁,听闻此言忍不住的心疼起他来。
“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似有些委屈:“我没有名字。”
凤蓁面色不忍,看他那样子不像在撒谎,顿时想起小时候爹娘为她讲过的故事,一个孩子自出生起便跟着狼群长大,不曾有过作为人的正常生活。她不由得更加心疼他了。
少年忽然扯住了她的袖子,眼底有着哀求:“姐姐,你是个好人。我无处可去,又受了伤,能不能让我跟着你?”
凤蓁先是一愣,当看到他那可怜的小眼神时,彻底的心软了。想起重开红娘馆也需要伙计,不如将他一并带去京城,多个弟弟,也多个帮手。
“以后你就跟着我吧。你愿意认我当姐姐吗?”
少年又开心又激动,连连点头。
凤蓁看着他思忖片刻后道:“既然你没有名字,那我便为你取一个吧。你长得如此白净,又着一身白衣,便姓白吧。”
少年笑的很是可爱:“一切听姐姐的。”
“白曜如何?”
“白曜……”少年重复了几遍,激动的喊道:“我有名字了!”
※※
京城为国之都城,自古繁华,凤蓁掀开马车上的帘子,看着街道两旁高高飘扬的商铺旗帜,还有那川流不息的行人,忍不住的赞叹天子脚下果真是物尽其华。
离开京城已有十一载,凭着脑中的记忆,让车夫朝着家的方向驾车而去,每近一步,她的心情便越发的激动。
白曜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窗外,似乎对于任何事情都有着新鲜与好奇,凤蓁只当他是从来没有离开过山林,暗下决心以后要给予他更多的关爱。
时过境迁,当年的云氏红娘馆已不复存在,不过幸运的是,店铺还在,只是早已易主,如今变成了一家绸缎铺。
这对于凤蓁来说,已经很好了。
地契可以重新买回来,如果房子毁了,那她就真的没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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