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新军统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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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局波谲云诡,几天之内,宋理宗连着下发了几道极为重要的诏书。

第一道诏书是令以董槐为观文殿大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这是宋代宰相退休之后的惯例,给一个闲官,领俸禄。有宋一朝,对官员极其宽厚,不似明清时一般,退休就没有俸禄了。只要不是犯下什么大罪,宋代官员退休后都会给一个闲官,照样领薪俸。董槐虽然被丁大全参倒,但宋理宗也并不想要让他下大狱,依宋朝官场惯例,若真让董槐下狱,那对整个朝廷来说,都将是一场极其猛烈的风暴。

在这一点上,宋朝比明朝要好太多了,明朝的官员,动不动就要进大狱,上断头台。

第二道诏书是拜程元凤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加封新安郡公。

赵昀这么做,一则是考虑到拜程元凤为相对朝局的影响最小;其二嘛,这个老家伙不是顶撞自己,坚决不同意丁大全为相吗!你这么做,不就是为了自己博一个敢言的名声吗?我赵昀偏不让你如愿!我拜你为相,别人就会认为,你不同意丁大全为相,是在为自己争这个相位。

程元凤自然是坚辞不受,宋朝的惯例,拜宰相之人,都要先上表请辞,然后皇帝再谢辞挽留,宰相感激皇恩,接受挽留,正式上任。

程元凤则是一辞二辞三辞,宋理宗赵昀再三挽留,程元凤只能接受,再辞下去,满朝文武大臣和天下士人都要骂他不识抬举了。【零↑九△小↓說△網】

第三道诏书是迁丁大全为左谏议大夫、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赵昀仍然有意要拜丁大全为相,只不过,暂时将时间缓一缓,以稳定朝局。

第四道诏书是授右正言文天祥为新军总领,负责筹建新军一事。

这并不符合宋朝一直以来的惯例,但既然有意训练新军,便是要打破惯例。如今宰相易人,官员大规模变动,朝中又是一番新气象,倒也没有大臣上书反对文天祥负责训练新军一事。

不过,对于临安城的百姓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却是购买国债一事。

国债以十贯钱起卖,约定十年后归还本息。

让临安百姓津津乐道的是,凡购买国债者,不但可以得到本息归还,还能分得一块土地,一块并不在大宋境内的土地。

为此,户部官员专门翻出了尘封多年的藏馆,北宋时期的土地资料,供老百姓们挑选,先买先挑,虽不能具体量地,但大抵可以分出在哪个州哪个县……

土地价格当然是极其廉价的,反正现在,那些地方都还在蒙古的手中,啥都捞不到。只能等着王师北定中原日,大家一起分土地!

一则官府担保了到期本金如数偿还,还有一些利息,虽然不高,但也是有收益的。

二则买国债就能分一块土地,买得越多,分的地越大,这事儿倒是新鲜,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反正怎么做都不亏本,万一真的收复了,那就发财了。辽国灭了,金国灭了,说不定哪天蒙古也灭了,大宋光复河山,那便为子孙后代赚了一份厚实的家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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