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劫镖(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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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胡馨聪明好动,非常讨人喜欢,但除了总镖头胡适之外,整个金刀镖局几十口人,最疼爱胡馨的便是这副镖头老李了,他打心眼里把胡馨当成自己的女儿。

老李今年四十七岁,十六岁的时候便开始跟随总镖头,三十一年间两兄弟没少互相挡刀,老李脸上那条伤疤就是为总镖头挡刀挡的,说两人是生死兄弟也不为过。如今小李也变成了老李,但他的武功可没落下,若论金刀镖局的武功,除了年纪越来越大的总镖头,便是他老李了。老李喜欢别人叫他老李,以至于几十年下来他自己都忘了本来的名字。

有一次私下里两兄弟喝酒时,总镖头胡适打趣道:“老李?你为何不肯娶亲?莫不是怕自己模样丑,吓坏了婆娘?”

老李嘿嘿一笑道:“大哥,我跟你几十年,我怕有了孩子会生出别样的心思,更何况我已经将大小姐当成自己的女儿,大哥不会吃味吧?”自那以后,胡适对老李那是十分敬重。

“喝上一杯酒!嘿!全身得劲不得病!”午时喝了二两酒的老李大声的唱着。

“喝上两杯酒!嘿!高高兴兴不犯愁!”镖师们也大声跟随。

“喝上三杯酒!嘿!一人敢走江湖路!”听见女儿胡馨也开心的合唱,胡适在马车里不由得哑言失笑。

为了安全起见,这期间一直走小路,这两天下来,风景虽然还算不错,但是除了偶尔远处升起的一缕缕炊烟,可谓是人迹罕见。不过人烟稀少的野外,每到了夜晚可谓是难得的清净,夜晚的夏风吹过,让人感觉一丝凉爽,也拂去了那窒息的热度。

可无论是树上的夏蝉不停的鸣叫,还是溪水边呱呱的青蛙,这一切的一切都让胡馨感觉眼前一亮。这些可不是在家里能够看见的,胡馨学着老李躺在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青草,身下松软的小草竟然也释放着力量,让人感觉到被托在空中一样。青草的涩味让胡馨扔掉了它,但是之后又有些怀念那淡淡的清香味,好像那是生命的气息。

事实上所有人都低估了这位大小姐,扬起的尘土和遮挡不住的炙热,并没有打消胡馨的劲头,她反而越来越兴奋,每天的精力好像用不完一样。

唯一让他有些烦扰的就是不能洗一个澡,不过当她将盈盈一握的双足荡在溪水中,清凉的溪水顺着脚踝流过,直透心窝的凉爽让胡馨忍不住呼出一口气,那种说不出的舒适让她倍感开心。

“老李,吩咐众位兄弟,明天一早咱们要奔大路走!”胡适看着远处的宝贝女儿,右眼时不时的跳动让他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好!”老李从不废话,总镖头的命令他永远都坚决执行。

不算胡适父女一共十二名镖师,这十二人乃是金刀镖局最精锐的力量,兵不在多而在于精,胡适本来是想走小路,但内心的不安让他觉得,还是大路小路交叉而行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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