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文青是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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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致远奉张姐急令飞往魔都,顺便打包携带萌妹子一枚。妹子第一次坐飞机,兴奋不已,叽叽喳喳了一路;到了地方仍然兴致不减,丢下行李就拉着男人逛外滩。

真心没什么好逛的,无外乎高楼大厦和灯光效果,不过妹子即便被冻得直跺脚,还是流连忘返。

“真冷,这温度还是零上呢,怎么觉得比帝都的零下还冷。”

这是空气湿度的问题,北方的冷是物理攻击,南方的冷是魔法攻击,渗入骨髓的那种;北方还有暖气御寒,南方就只能靠一身正气了。

“是啊,太冷了,咱回屋吧,明天还有正事呢。”

妹子果然被带偏了话题,她跟着林致远往回走,等到了人流稀少的地方,才小声地再次重复那问过无数遍的问题:“真有二百二十万?他们真的答应啦!”

林致远这次过来,主要是走一下签字的程序。条款已经敲定了,张姐把价钱谈到了税后二百二十万,在路上网还答应了林致远那个额外的条件;当然,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责任,林致远需要出席至少十个城市的签售会,并配合出版社的宣传工作。

“以后跟你免费全国旅游。”,妹子美滋滋地畅想未来。

第二天,林致远见到了神交已久的小刀编辑,很清秀的文科男,只是眼眶泛青,一看就是长期夜生活不良所带来的后遗症

小刀热情地和他握手:“老大,可把你给盼来了。”

不是吧,太阳从西边出来了,这老大管我叫老大!

小刀压低声音,却压抑不住声音中透出的喜悦:“托老大的福,我升职了。”

原来如此,林致远表示深深地鄙视,你的风骨呢,你的节操呢?

“恭喜恭喜,我就知道刀大你如锥处囊中,迟早要冒头。”

“过奖过奖,同喜同喜,哈哈哈哈。”

江总身材魁梧,声音洪亮,握住林致远的手摇个不停,盛情邀请他参加明年初举办的作者年会;林致远诚恳地表达了对大BOSS的仰慕之情,并对他的邀请感到荣幸。双方达成了持续合作的意向,并就网文的发展方向充分交流了意见。

吃完业务餐回到宾馆,萌妹子洗澡,林致远例行刷状态,没想到作者群难得的有人呼叫他。

长风楼主:@搬运工,听说去魔都见小刀了

搬运工:是啊是啊,来到了革命圣地,见到了革命领袖

长风楼主:呵呵,功力精湛啊,难怪要出书了

碧池伊人:才写了四十万就出书了,真是厉害,果然精湛

这两位都是网文前辈,文风古朴,一向看林致远不顺眼,得空就对他冷嘲热讽。林致远默默计算了一下,如果跟他们杠上的话,花费时间的价值约为二十七块八毛,所以果断选择了无视--开玩笑呢,哥一分钟好几块钱上下,用来跟你们拌嘴?亏大发了。

烟雨苏地:@搬运工,我还没见过小刀呢,长什么样。

这是个打圆场的好人,不过以前没怎么交流过,不太熟;不熟的人之间怎么聊天?甩段子呗。

搬运工:小刀大大是个帅哥,人很耿直。去的时候正好江总叫他们开会,说让所有人带上吃饭家伙去会议室,结果其他人都拎着电脑,就他捧了副碗筷

烟雨苏地:哈哈,真耿直

小刀:咳咳

搬运工:碗寓意着虚怀若谷,筷寓意着直来直去,我从小刀大大的举动中,领悟到了深刻的道理

长风楼主:这就拍上马屁了,熟练工啊

碧池伊人:所以说技术精湛啊

小刀:@长风楼主,@碧池伊人,群里都是熟人,你们注意点说话方式。@蜂蜜,管管你的人

长风楼主:我一向这么说话,耿直

碧池伊人:吓死我了,还好@小刀你不是我编辑

蜂蜜:@长风楼主,@碧池伊人,别闹了,@小刀现在是我们组的老大,大家认识认识哈

长风楼主:哈哈,一直认识的,我这个人一向口无遮拦,刚才只是开个玩笑,@小刀不要见怪哈

碧池伊人:对的对的,长风哥说话就是这么幽默

林致远正饶有兴趣地看热闹,小田的电话打了进来,刚接通就听到她在那边吼:“林致远,你个猪头,你竟然敢让碧瑶死了!”

“你是吃饭党又不是要饭党,着哪门子急啊。”

吃饭党亦即琪凡党,是支持陆雪琪和张小凡组合的读者;要饭党亦即瑶凡党,是拥护碧瑶和张小凡组合的读者。两党势如水火,是聊聊群里最大的两股势力。其他还有灵凡党、茹凡党、茹凡灵党、羽凡党等等,都是小打小闹,翻不起浪花。

话说回来,碧瑶香消玉殒这章确实是定在今晚发布,但这不是还没发表么,她竟然提前知道剧情!算了,不用问也知道是从哪儿搞到的。

“我不管,反正碧瑶不能死!”,这妞切换到控诉模式:“我刚拿到稿子就看到碧瑶死了,那个心慌啊,然后赶紧翻到最后一章,竟然没活过来,你实在太过分了,丧尽天良!”

直接翻最后一页?丫头你这样看书还有情调么。林致远耐心解释:“你也知道的,书稿都交了,没法改了。”

“我不管,哼!”,对方怒气冲冲地挂了电话。

唉!林致远遭受无妄之灾,只好无奈地摇头

“怎么了?”,萌妹子擦着头发走出卫生间。

“没啥,骚扰电话。”,林致远回道,打眼扫了一下时间,晚上八点钟,正是小说自动发布的时间。

得,去读者群看看吧,顺便公布出书的消息。

搬运工:大家晚上好,加油,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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