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作家富豪(2 / 2)
“好嘞。”
年度作家收入排行榜第一的位置,是当初谈判《诛仙》实体书版权的时候,林致远就特别提出的附加条款。为此,他不惜同意在版权价钱方面做出让步。
为啥呢?当然是博名声啊。榜单这种东西,排行第一才是话题,第二只是背景板而已。
在这个年代,福布斯排行榜早已深入人心,湖润排行榜影响渐起,林致远提出的作家收入排行榜这个创意,让江总十分心动:毕竟,谁不想搞个大新闻,提升自家网站的知名度呢?所以双方一拍即合,达成了协议。
不过统计数据出来之后,江总发现了问题:林致远的作品收入比第一名少了五十多万。这是个麻烦,不过在专家眼里,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麻烦。
张姐和江总一碰头,就把《诛仙》的收益从两百二十万变成了三百万,双方唯一发生的争执,就是都抢着要掏钱补税费的差价:这点小钱,用来向对方买个好,再合适不过了。
数字掺水这种事情,就像电影成本、商品进价、女星身高一样,宣传专家做起来驾轻就熟,吃瓜群众只管去相信就好,不必深究。
不管怎样,作家首富这个帽子,让林致远再次刷了把存在感。有些媒体倒也省事,把前段时间报道过的资料重新排版一番,再加入在路上网提供的收入排行榜数据,于是乎一篇新文章就此出笼。
有利就有弊,名声虽然赚来了,林致远却有点不敢去学校了:以前他的名声是个才子,现在却变成了财主,同学们看他的眼光也跟着变了。本来他就是个逃课大王,很少和同学交流,这下感觉更是两个世界的人,连和老刚老道二人都不像以往那样亲密。
也许真的被宋明老师一语成箴,要像比尔盖兹一样退学?虽说将来笃定还是没时间上课,可还是有些舍不得呢。再说,等家里知道了这事,还不要翻了天!
林致远略烦躁地滑动鼠标,东点西点的,打开了刘雪玲的博客。
这位东方周报的记者,今天博客的文章标题为‘一个百万富翁的诞生’,看题目就知道写的是我哈。这妹子虽然一向对眼球经济表示鄙视,但是压根不妨碍她为钱而践行之。
‘仅仅在六个月之前,林致远通过写作而获得的收入还不到一百元;虽然我不知道他是否曾为此而迷茫或痛苦,但沮丧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他生日的那一天,为了在心爱的姑娘面前给自己涨脸,他打赏了一千块给自己,将自己的写作收益一下子拉高到了六倍之多。
顺便科普一下,打赏的收入是由作者和网站平分的,所以,我不得不说,这纯粹是一种打破脸充胖子的行为。很可爱,也很可怜。
而六个月之后,这个数字被拉高到了三万倍,直接让林致远站到了华夏作家首富的巅峰。他是否还记得当初的那个花絮,我不得而知;而我所希望的是,这位文学届的新势力,能够砥砺前行,不忘初心。’
马丹,这个刘雪玲很有料啊,老子发达之前最糗的黑历史都被她挖出来了。林致远略有些心虚地读完了这篇文章,然后赶紧清理访问痕迹:要是被萌妹子知道这事,保准又是一顿批评。
虽然她爆了自己的黑材料,但是从字里行间完全能够感觉出,这位记者大姐还是偏向自己的。林致远在记事本上写下个备注,准备让孙鹏去联系她,表达一下感激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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