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公关专家(2 / 2)
如果很粗略地划分的话,阅读自己博客的人有三种:粉丝,黑子和吃瓜群众。
对于粉丝来说,比如自己的那些铁杆书迷,林致远取得的成就越多,越是显摆,他们就会越开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真心喜欢和支持自己的左大;另一方面还会给粉丝带来‘我的眼光不错,与有荣焉’的满足感;此外,林致远混得越好,他的粉丝在怼上其他家的粉丝之时,可以炫耀的本钱也就越足,这会让自家粉丝能够在鄙视链中处于较高的位置。
所以对于粉丝来说,显摆游戏收入的行为成立。
而对于黑子来说,也许这种显摆会让他们更加愤怒,可那又怎么样呢?对于声望点系统来说,负一是零收入,负一百依然是零收入,所以随他去吧;万一来个负负得正的话,可就变成意外的收获了。
所以对于黑子来说,显摆游戏收入的行为依然成立。
最重要的就是路人围观党了,他们心里的想法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林致远前世就是群众大军中的一员,所以他抛开立场,进行代入式分析,回想以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看待那些作家的呢?
~那谁拿了诺贝尔奖,销量大增,赚翻了!
他的书我看过几本,确实不喜欢;不过能拿奖就厉害了,为国争光啊,赚钱当然是应该的。
~那谁出了本三体,赚的盆满钵满!
神书,怎么才卖这么点,国人素质堪虞啊,唉。
~那谁的小白文一书封神,收入千万!
羡慕嫉妒恨,垃圾也能卖钱,国人素质堪虞啊,唉。
~那谁的小白文被改编成电视剧了。
骗粉丝钱呗,现在的人啦,为了赚钱什么都做。
~那谁的小白文又被开发成游戏了。
没想到这家伙还有点商业眼光,还行么。
~那谁的小白文全面开发IP,成立工作室了。
搞大了搞大了,这家伙很不错的说。
。。。
客观说来,网络小说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眼中,和高雅二字没有半毛钱关系。写网文发财这件事情,极端点来说,在群众看来跟卖**发财差不多同样性质;名气虽然不小,但是因为格调略低,带来的声望值也许还会是个负数。
但如果你除了卖网文赚钱之外也卖游戏赚钱、还卖视频赚钱、更卖歌曲赚钱,那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像隔壁卖**的老王,即便他家财万贯,别人在羡慕之余依然会鄙视他;可要是老王还收保护费、放高利贷、看场子的话,那么丫就俨然是个人物了,人前人后还会收获些许尊敬之情。
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不外如是。
为了博取围观路人党的好感,林致远恨不得把嘴巴凑在他们的耳边旁边大喊大叫:我什么都能做,我做什么都能赚钱,我厉害吧?
顺便去撩骚下《岳旗飘扬》呗,点一下又不会怀孕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