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七章 火力全开(2 / 2)

加入书签

篮球入网,发出清脆的声音。李锋的这个投篮虽然距离很近,但是因为他在跳投的一瞬之间动用自己的无孔不入的投篮技术,篮球还是在天空中划过了一道又高又饱满的弧线。看起来异常漂亮。

“好球!”

欢呼声不绝于耳,那个拍照的记者科尔抓拍到了李锋跳起来出手的瞬间,兴奋地朝着自己的同伴大声说道:

“简直不敢相信!李锋的投篮这么优美……在他压低手腕出手的一瞬间,好像没有投出一个篮球。而是投出了一团空气一般空灵!”

这句话为李锋刚刚的那个投篮做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注解。事实上李锋刚刚那个球投得真的相当漂亮,篮球离开双手的一瞬之间,划过的弧线也相当饱满,让对手猝不及防。

比分差距被李锋的这个后撤步跳投拉开到了3分,比赛继续开始。

火箭这次的进攻仍然相当给力,比赛打到这个程度上,他们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要追上比分的信念。

攻防转换之后,鹈鹕的球权被李锋传到了艾尔杰弗森的手中。艾尔杰弗森打了这么多年的篮球,自然也知道士气对一支球队的影响力。也就知道自己现在这个球肩负着怎样的重任,所以他这个球打得很认真很热真,他的身体也无所不用其极,步伐也被各种各样地用了出来,屁股也顶疼了对手的肚子。

在他的努力之下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出手地方向,然后他朝着天空扔出了篮球,篮球在篮板上一磕,飞进了网窝。

时间还剩下最后的五分十一秒,现在的比分是94——91,今天两支球队的比分打得相当高,他们的进攻成功率也很不错。

在经过了几次的球权转换之后,两只球队竟然保持了一种微弱的平衡——鹈鹕队没有能够拉开比分差距,但是火箭队也没有能够追回比分,他们就保持着这样的态度一直来到了时间还剩下最后的两分钟的时候。

球权在火箭手中,现在的比分是105——102,火箭队落后了三分。

哈登控球过了半场,把篮球传进了内线,但是内线那里被米尔萨普防得很不错,只好把篮球重新传了出来,传到了哈登的手中,哈登眼看进攻时间不多了,就来了一个急停跳投,这次,篮球终于遇到了阻碍,被米尔萨普一把抢了下来。

米尔萨普抱着篮球,他心中已经明白自己肯定抓下了一个非同寻常的篮板球。

刚好,他一抬头就看到了正在朝着前场飞奔过去的罗斯和李锋,眼看罗斯离自己比较近一些,他立刻把篮球传给了罗斯,而罗斯接球的这一瞬间,李锋已经飞快地掠过了半场,来到了对方的三分线之外一步的地方,而劳森已经朝着李锋追了上去。

罗斯毫无保留,连忙把篮球朝着李锋的方向传了过去。

李锋接到了来自罗斯的传球之后,自己的前方已经只是剩劳森了,李锋并没有停留下来,而是在他的头上直接跳投出手,同时他的身体还附带了一定程度的后仰,让自己的出手动作和出手高度都躲开了劳森的防守范围。

劳森本来身高就要比李锋差了很多,加上李锋后仰的此消彼长之后,他对李锋的篮球只能望洋兴叹,无计可施。

李锋三分球出手,篮球离开他的双手之后一如既往地精准,带着全场观众如雷的欢呼声飞进了篮筐,让李锋本场比赛的得分又增加了三分,同时也把和对火箭的领先优势增加了三分,让他们的领先优势达到了六分!

时间还剩下一分钟四十三秒,鹈鹕队领先六分!

火箭队急眼了,他们立刻展开了报复性的进攻,他们接到了传球之后,在半场和鹈鹕队展开了缠斗,这次的最后的进攻仍然交到了哈登的手上,哈登毫不犹豫地跳投出手,这个急停跳投终于命中,比分差距还剩下4分。

在接下来的比分之中,在哈登跳投命中之后,首先是艾尔杰弗森接到了传球,然后稳扎稳打地投中一个两分球,接着,火箭得到三分,然后罗斯的一个急停跳投命中,时间就只剩下了四十一秒,球权在火箭的手中,他们现在落后了五分。

哈登在关键时刻显得沉静无比,好像一个手捧夕阳的少年一般,他的眼神和表情都没有兴起一丝波澜,就这样在三分线外接到了传球,然后让篮球在地上一弹,橙红色的精灵瞄准的前进方向似乎是遥远的内线。李锋做出了这个判断之后,立刻张开双手后退一步准备防守哈登的突破,可惜骗人者人恒骗之,李锋用这样的动作骗过了无数人,甚至还让很多人因此摔倒在地,现在这种悲剧也轮到了他。

李锋后退一步之后,哈登在自己的面前高高跳起,他想要赶紧上去防守哈登的跳投,但是他的重心已经面目全非,不听使唤,哈登的三分球精准地射入篮网之中,李锋仓促起来的防守完全就是于事无补,哈登投中的三分球,帮助火箭队的比分差距只是剩下了最后的两分!

时间还剩下最后的二十八秒,鹈鹕队发球之后持球者立刻被火箭上来的人给一把抱住,然后罗斯站到了罚球线上。鹈鹕也在关键时刻被对手犯规了,观众席上屏住呼吸,大家都在一动不动地看着这场比赛的发展,他们知道这一定会是一场艰苦的对决。李锋曾经在他们面前连续两次上演了关键时刻的绝杀和三分球,很显然的是哈登也拥有这样的能力。

哈登嘴角挂着一丝模模糊糊地微笑,他就这样微笑地看着罗斯的罚篮,罗斯第一个罚球竟然邪门地磕在了篮筐上,弹飞出来,他的第二个罚球倒是命中了,不过也让火箭追回比分的可能性更大了一些。(未完待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