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一路向....向那儿来着?(2 / 2)
“喂,你到底是怎么了呀?怎么感觉你怪怪的耶?”王二说道。“没,没什么只不过是想事情走神了而已。”
“哦,没事儿就好。那咱们来讨论一下如何处理这些东西的方法吧。”“姐还是比较好办呢,我记得前面不远就是枫叶镇,哪里有一个巫师行会咱们去那里问一下怎么样?”嗯好主意,我看行,就这么定吧。
于是,敲定了主意的两人继续牵着一大群战利品向着枫叶镇缓缓前行。
枫叶镇一个在地图上并不起眼的补给镇。但是枫叶镇却是补给镇中,服务的行会,以及各种功能最齐全的一个镇子。来来往往的,不论是商人,行脚者还是雇佣兵,巫师,流浪骑士都会来这里,稍作休息与补给。所以王二兄妹的货物在这个镇子里,很顺利的就出手了,并且获得了一个令,他们俩都意想不到的高价:420金!在这种贫困人家省吃俭用一年也就最多10个金币,100个金币够一个5口人的中产阶级家庭,整整过一年。可想而知420个金币对,目前处于处于财政紧迫状态的兄妹俩,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了。
顺手而为的,他们把将荒野里的歌布林几乎清理一空的事情告诉了,雇佣军行会。孤军还会居然还奖励了他们60银币,虽然说比起四二十枚金币,可谓是远远的不够,但是能额外的拿一笔总归是好的。
顺带一提,他们把所有的哥布林用下来的那些搜刮的,烂装备破武器全都给卖了,零零碎碎的能卖不少的铜板和银币。就这样,奸商兄妹利用一笔又一笔的启动资金(哥布林那些都是我们辛辛苦苦抢回来的呀!)成功地购进了一批数量可观货物。并且成功的雇佣了几辆大篷马车,组建起了一个小型商队。
就这样,红狐狸商会(王二:别看我,我的起名能力还局限在小学阶段。这么文艺的名字,肯定不是我取的。而且整个商会其实就我们俩人……)“话说亲爱的妹妹,我们下一个目的地在哪里?”“当然是去万,纺织城喽。当然是去万法之城咯。谁让咱们有这么多的土特产要卖。”
“难不成你买的那些货物全都是咱们当地的特产?!”“那当然了,我们这里特产在万法之城卖的还是很好的,有很不错的销路。”“好的好的,谁叫你是法爷呢?目标:万法之城,出发!”王二兄妹打气精神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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