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9 官司(1 / 2)
商贸部调查团代表在美国纽约表公开声明:“……我国对于一些失信媒体对于我国产品质量、信誉和形象进行无端诋毁十分不满,并表示愤慨和强烈抗议,我国将联合受害企业,以及中国在美商会,经贸协会等组织机构,循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有国家力量加持的中国企业,在美国表示的气势汹汹,特别是调查团力量强大,直接揪出了那次所谓联合调查的证据,证实了这次调查是带有指向性,具有偏见的,且以破坏中国商品形象与声誉为目的的恶意报道,这就使远道而来的中国人反而占了理,就算是美国人想要支持本国的媒体和企业,都有些张不开嘴。
战略局经济领域的高级特工赖振平也亲自出马,来到美国协助商务部进行起诉美国这几家媒体和背后主使的美国企业。既然在美国进行起诉,肯定会遇到重重阻碍,但是在美国要是获得了胜利,绝对是一次扬眉吐气,甚至在全世界范围内对抗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都是一次有效的震慑。
吃了亏绝对没有白吃的道理,个人之间还能讲一讲吃亏是福,但是国家间的博弈,那吃亏就是好欺负了。于是国家拍板,这个官司一定要打,就算是耗费上百万美元的律师费养活美国的那些讼棍,也得将官司打赢。这可不是几百万美元的官司,而是关系到未来中国商品出口美国几百亿上千亿美元的事情。
因为这场风波影响巨大,引起了美国社会甚至全世界的关注,所以一些律师事务所主动找中国方面,希望能够承接这场举世瞩目的官司。话说美国律师这个行业向来缺少所谓的节操,小节上他们可以将重刑犯说成守法公民,大义上如果价钱合适卖一卖国也未尝不可。
律师们可不觉得帮着中国打赢官司会影响未来美国商品和制造业的繁荣,他们只清楚,中国方面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证据,而且对方确实有恶意报道的事实,这个官司也有了足够的曝光度,只要投入足够,打赢这场官司并不特别困难,而借着这个官司,可以⊥一些律所声望拔高。
很多律所可能胜诉率很高,但是并不出名,原因是他们无法受到一些大财团大富豪的信任,也无法受到什么上流人士的青睐,而如果这些律所能够代理一两个在社会上影响巨大的案子,那么他们立即就会水涨船高,从而跻身一流律所之列。
不少律所都是打着这样的主意,宁愿少拿一点律师费,也要帮中国打这场官司。更何况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也根本不差钱。
美国政府自然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太过拉偏架,如果证实几家媒体确实存在失实报道甚至恶意攻击,那么他们给他们说了话,自己的脸上也挂不去。可是美国也不希望中国商品在本国市场卖得太好,所以只能施加一点其他层面的努力,希望能够让中国败诉。
虽说美国一直标榜自己的司法独立,但实际上只要司法的是人,就一定受影响。参与案件的法官,必然会被耳提面命一番,而更加蛋疼的是这种专业性极强的案件,美国还是用陪审团制度审理的。
陪审团成员的遴选本身就存在着巨大悖论,要求对案件的公正处理就需要陪审团成员对案件背景和细节有着知识结构上的了解,以此案论,就是要了解一部分中国经济的知识,而遴选陪审团成员为了公正,把那些因为事先具有和案件相关的经验而可能产生偏见的候选人筛选出去,以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这样一来,其实最大限度内使得陪审团成员是偏向本国而不是外国企业的,即便是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占理,而陪审团实际上是保有偏见性的,也对于外国企业和组织造成不利的影响。
可以说,中国商贸部起诉几家媒体的恶意失实报道的最大敌人,就是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了,谁也不清楚这些陪审团里有没有那种帮亲不帮理的人,最终选择包庇犯罪者,而反而倒打一耙让中国人受损。
美国人自诩自己的司法制度健全而公正,他们最多对结果表示遗憾,可从来不会把问题上升到体制方面。
齐一鸣认为,中国必须在这个问题上反击美国,中美贸易对于中国的作用越来越大,而美国方面出于各种考虑建立起来的贸易壁垒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高,如果不能把这个势头压下去,那未来中国面临的麻烦将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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