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夜 黑楼怨魂(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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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小怜杀子案。距今二十年。

楚小怜原是楚西岭的远方亲戚,因父母双亡,被楚西岭收养。楚小怜护校毕业后,便在育英堂工作,帮助楚西岭照顾收养的孤儿。育英堂发生火灾时,楚小怜因事外出,并不在场,火灾后,黑楼闲置,楚小怜许是自责,主动要求留在黑楼内,做黑楼的日常维护工作。建国前夕,楚西岭举家迁往南洋,不知何种原因,楚小怜却留了下来。建国后,楚小怜与一个叫吴川的普通市民结婚,并育有二子,大儿子叫吴栋,小儿子叫吴波。但楚小怜依旧把黑楼作为自己的生活重心,吃住都在黑楼里,很少回家。后来,黑楼收归国有,并成为国家级保护文物,楚小怜则被政府聘为黑楼的日常管理员,至此,楚小怜以保护国家文物为名,在黑楼内定居下来,基本上再不回家,也拒绝家人前来探视。案发前,楚小怜因病生活无法自理,吴栋、吴波为尽孝道,想把她从黑楼里接回家,但被楚小怜断然拒绝。之后,吴栋、吴波每天来黑楼照顾她的日常生活,白天来,下午回。案发前一夜,因突降大雪,出入不变,吴栋、吴波留宿黑楼,却不料被楚小怜杀害。

早上八点许,警方接到楚小怜的报警电话,声称自己杀死了吴栋、吴波,八点十五分左右,警方赶到现场,在楚小怜的卧室里(黑楼二楼)发现了吴栋、吴波的尸体,此时,楚小怜已服毒气绝。现场发现有烧炭盆一个,炭灰已冷。后经尸检,楚小怜系服食氰化物致死,而吴栋、吴波则是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死亡时间为午夜一点到两点之间。

警方结论:楚小怜性格孤僻,与儿子多年不见,感情生疏,现因年老多病,情绪波动大,在两个儿子照顾她的期间,因家庭琐事与其发生争吵,产生杀意。当夜因天降大雪,交通不便,吴栋、我播留宿于黑楼,楚小怜趁吴栋、吴波熟睡之际,烧炭盆,致使二人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肖战、柳天轩和杨策提出疑点:一、所谓“虎毒不食子”,楚小怜虽然性格孤僻,和其子长时间不见面,但此时年老多病,两子到病床前行孝道,她没有充足的理由仅因几句口角将二子杀害;

二、楚小怜其时已经生活不能自理,她如何在不惊动儿子的前提下,下床引烧炭盆的?且吴栋、吴波死时是趴在地上,如果说楚小怜趁着儿子睡熟引烧炭盆,难道吴栋、吴波在这天寒地冻之时,是躺在地面上休息吗?

三、其时天气寒冷,吴栋、吴波为取暖在楚小怜床前烧炭盆符合客观事实,若处置得当,烧炭盆不必然引起一氧化碳中毒。因此,楚小怜床前有炭盆不能必然认定吴栋、吴波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系因烧炭盆引发的。

四、更重要的一点是,案发现场系在楚小怜卧室,若楚小怜系烧炭盆杀害吴栋、吴波,为什么,她没有一氧化碳中毒?

施工工人神秘死亡案。距今十五年,距楚小怜杀子案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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