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杀光这些金国人(1 / 2)
次日清晨,微风拂过,带着些小冷,体质稍差的人已经穿上了厚衣,树上的青翠绿叶也开始泛黄,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秋天。
两匹马走在街道上,马上端坐着一男一女,男的俊,女的俏,任谁见了都会说声金童玉女,珠联璧合,只是那美如仙的女子脸上时带微红,也不知是不是怕生造成的,这就只有她自己心里清楚了。
白云只要一看到李业就想到昨夜自己的大胆,但她并没有后悔,甚至还有些窃喜,因为李业并没有什么表示,没有呵斥,也没有说她什么,对她来说,这就是最好的回应。
要说古代,人们一想就会说,古代很美好,可以三妻四妾,也可以有长发飘飘宛若俊逸非凡,但李业所见,却不是这个样子,宋朝虽然繁华,但许多地方都还是一样,比如街道上的牛马粪便,卫生情况实在是难以有美感。
长剑悬于马上,李业解开腰间的酒箶,一口美酒入腹,何其快哉。
“一箶美酒,可解人生百愁。一柄长剑,可解人生百忧。乐之极,哈哈哈哈。”
李业的放浪不羁,加上不俗的穿着样貌,惹来路上行人的纷纷注目,大姑娘小媳妇更是脸红不止,扭过头,但又忍不住偷看一番,只待两人走远,却又露出失望的表情。
“公子,那么多人偷偷看你,是不是很高兴啊。”
李业被置若罔闻,就当没听见,至从昨夜过后,这丫头变得更加大胆了,平时不敢多说话的她也敢调侃李业,李业不管,顺其自然吧。
白云咬牙,她当然知道李业是故意不理自己,偏偏你还不知道怎么说。
出了城门,李业打马就开始奔跑,劲风抚面,李业感受到的不是疼,而是心中快意,鲜衣怒马,这才是他心中的江湖,每天枯燥的练剑练枪练功,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马蹄急,劲风吹,鲜衣怒马,仗剑眺看俗世红花。
“爽,驾…哈哈哈。”
“公子,等等我。”
白云不明白,今天公子怎么就不正常了,平时可不是这样的,不仅给了自己一柄剑,而且跟他用的还是一样,公子说他的剑叫龙影,那我这把剑……
白云看了看手中剑,轻吟一声,带着爱意:“就叫凤吟好了。”
“驾………”
两人一前一后,白云不知道去哪,但公子在前,他就是目标,不管是什么地方,公子在,目标就在。
边关,自古都是苦寒之地,任何朝代都是如此,若是盛世,待遇就会好些,但现在的宋朝,看边关军士就知道了。
以李业的目力看去,秋季来临,军士的衣裳怎么说也会加厚一些,但情况却不是这样,巡逻的士兵虽披甲持锐,但看他们的精神状态却是不怎么好,宋朝不注重军事,无论是吃的还是用的都不怎么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差。
吃的李业不知道,但用的李业却是看到了,甲是破的甲,手中的枪也是生锈的,甚至李业还看到手中没有兵刅的士兵,宋朝有钱是有钱了,但就是没用到正途上。
墙跺上的士兵要么拄着枪打嗑睡,要么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甚至有人直接睡着了的,这样的兵,如何戎卫边关,怕是敌人偷袭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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