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砂河城(1 / 2)
砂河城,距黑森林二百余公里,同样是一座巨大的兵城!
天近午时,城门前一队披盔带甲、体格雄壮的士兵手持长枪、大刀注视着进出的人群。不过仔细看去,这些士兵目光散漫,注意力也全部集中在进出的女人和收获颇丰的冒险者身上,根本无意警戒。
这也不怪士兵们懒散,砂河城虽然距黑森林较近,但地理位置与望林城截然不同。在城外五里的地方就是近百米宽的砂河。黑森林中大多是凶兽,并不是水兽,砂河上可没有桥梁,往来的冒险者都是造渡船往返,有了砂河这道天然的屏障,凶兽根本无法攻到砂河城下。
“老张,这次收获不小啊!”守城军队长看着一个一身古铜色肌肤的壮汉大声笑道。
此时虽然已经是春季,不过天气乍暖还寒,普通人就算披着兽皮大衣也感不到温暖,可这个壮汉袒露着上身,露出了一身结实的肌肉。看样子壮汉应该已经到了练体期后期,已经不畏严寒!
不过在壮汉腰间一道一尺多长、半寸深的伤口让人触目惊心!
壮汉背上背着一把近五尺长的大刀,肩上还扛着一只近百斤重的独角羚羊,一颗巨大的羊头只有一点皮肉相连,鲜血还没有凝固。
“姜队,晚上去我家,我留扇羊排,到时咱们好好喝几杯!”壮汉爽朗的答道。
“好!俗话说:羊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我再拎两坛好酒,咱们不醉不归!”姜队长兴奋的道。
壮汉打到的独角羊虽然只是普通凶兽,别说丹晶,就连丹珠都没有。可独角羊肉质鲜美,是人们最喜欢的美食。不过独角羊性喜群居,凶猛好斗,在黑森林中动则成百上千,别说老张这样的独行冒险者,就是算是一只小型的冒险队伍也不敢轻易招惹,所以壮汉这次幸运的打到一只独角羊已经算是大收获,卖到城中的酒楼,至少能换一枚金币。
在这片异世中普通武者和百姓用的最多的还是铜币,一枚铜币就能买上四个馅大皮薄的肉包子,足够普通人饱饱吃上一顿。百枚铜币能换一枚银币,百枚银币能换一枚金币,而一枚金币足够一个普通的一家三口用上一月之久!
就在姜队和老张聊天时,姜队看到一个青色身形挤在人群中进了砂河城。
砂河城同样是冒险者的聚集地,外来人口众多,特别是因为这里地理位置特殊,不用担心凶兽来袭,所以城内商业发达,每天像青色身影这样进出砂河城的普通人、冒险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过青衣人肩上那只雪白的大猫还是给姜队留下了深刻印象。
“总算进城了!我要吃独角羊……”
“就知道吃!”
这个青色身影正是宁霖,那只白猫不用问也知道,必是仙儿无疑。
离开宁家庄后,宁霖先是赶到了几十公里外的红石镇,希望能打探到那些黑衣人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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