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招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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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间长发姑娘抬头看到有客人到,微笑着起身迎出来。走出里间房门的时候,李正一与对方一对眼,俱是一愣。

长发姑娘头发披肩,额上整齐的刘海,一双眼睛清亮有神,脸型圆润,长相清丽。穿着修身的羽绒服,配一条天蓝色牛仔裤,衬得身材婀娜多姿。

姑娘愣住的原因是因为她认识眼前的李正一,很意外在这里见到他。李正一发愣,是因为他觉得这个姑娘很眼熟,仿佛曾经在哪里见过。

长发姑娘首先开口问:“李正一,你怎么在这里?”

见人家指名道姓叫出自己名字,李正一就知道这下碰到了曾经的熟人,他脑子飞速运转,把存储在脑中的曾经认识的同学朋友全拉出来过滤一遍,才找到一份和眼前长发姑娘相似的画面。可惜脑子卡壳,脑回路转了半天,愣是没回忆起人家姑娘的名字。

李正一只好尴尬地回应说:“嘿嘿,是你啊。”

长发姑娘心思灵透,一眼就瞧出李正一十有八九忘了她的名字,不禁面色古怪地问:“你忘了我名字?”

李正一这下更尴尬,幸好他的记忆里能够想起这姑娘跟他应该没有男女方面的关系,否则面对人家姑娘的质问,他恐怕直接就会羞愧死。

不过心理年龄占优势的李正一毕竟不是眼前的小姑娘能够比拟的,他尴尬一阵就放开了,忘记就忘记吧,还能怎么着?

所以李正一嘿嘿笑道:“怎么会,你是我老同学,忘记谁也不会忘记你。”

可惜长发姑娘开始较真,很认真的问:“那我叫什么名字?”

李正一耍太极失败,便一本正经地回应说:“不好意思,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长发姑娘摇头失笑,才两年不到呢,这小子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好歹高中打过那么多次交道,没有爱情,至少也有友情啊。

姑娘笑了一阵,说:“好吧,就知道你把我给忘了。再郑重地自我介绍一次,下次别忘记了,我叫路晓蓝,道路的路,春晓的晓,蓝天的蓝。”

李正一听到路晓蓝三字就已恍然大悟,刚刚回忆时,她在名字就卡在喉咙里,怎么都吐不出来。实在是时间久远,记忆悠长,能够想起这个人,已经是最好的结果,这就是重生近二十年的后遗症。

长发姑娘叫路晓蓝,路姓比较少见,高中同学听到这个名字都要多看两眼。加上姑娘本身长得漂亮,身材发育较早,因此在班里是引人注目的几颗明珠之一。李正一前世像所有其他男生一样,对这个长发妹子起过爱慕之心。不过李正一自惭形愧,样貌、成绩、家庭等没一样能够跟人家相提并论,所以很快就死了这份心。毕业后各奔东西,一个读大学一个混社会,再也没有交集。

路晓蓝之所以对李正一印象较深,是因为李正一帮她挡过几次混混。至于原因,可以归结为红颜祸水,也可以归结为青春期综合妄想症。归根结底就是混混们想吃天鹅肉,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想跟路晓蓝强行交朋友,然后被李正一撞上解围,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当然,认识归认识,其他心思一概没有。李正一或许心底偷偷有,但姑娘家肯定看不上李正一的。交一般朋友可以,交男女朋友,当时的李正一真不够格。

李正一笑着说:“真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你不是考上大学了吗?怎么在这里?”

路晓蓝说:“这是我姑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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