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纪委同级监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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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改革是“县委书记、县级市市委书记、区委书记违纪违法,由省纪委直接查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只要不是高配副厅的县委书记、市委书记、区委书记,如果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应该由该县市区所属的市纪委查处。但王皓认为:县(市区)委书记位置特别重要,也是腐败的重灾区。所以,他们的违纪违法问题,应该由省纪委直接查处。

他的这两项改革措施,其实是与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和期望相符的,因此,在他提出这两项措施后,鹿书记立即表态支持,并专门召开了一次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只不过,王皓在实施这两项改革措施尤其是第一项时,有点操之过急,也有点变形走样,引发了很多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下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党政领导的强烈不满。

比如,在省一级的“同级监督”实施过程中,王皓将他的亲信谭云安排到省纪委党风政府监督室主任位置上,让他成立一个专门针对副省级以上领导的作风监督明察暗访小组,在省城一些著名的娱乐场所、餐饮场所、高档会所搞暗访,短短三个月时间内,就发现了11位副省级以上领导违规参与高档宴请、违规进入会所打高尔夫球、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线索,其中包括三位省委常委领导,分别是违规参与高档宴请的省委副书记宋一凡、违规进入会所打高尔夫球的常务副省长丁天盛和省委统战部长曹玉婷。

王皓在得到这些问题线索后,丝毫也不含糊,不仅分别找这些涉嫌违规违纪的领导进行了廉政约谈,还毫不客气地将这些问题向中纪委领导做了汇报。虽然中纪委领导最后淡化处理了这些问题,也没有哪位领导因此而受到处分,但王皓从此就成为了一些省委省政府领导的眼中钉、肉中刺,都说他是个“二愣子”,很多人对他侧目而视、敬而远之。

但是,王皓却自认为他是改革先锋,而且干的就是得罪人的工作,所以对于其他领导的怨言和责怪丝毫不以为意,并多次以“改革的阵痛”来形容自己尴尬、孤立的处境。

对于地州市和各部门的纪委,他也以同样的标准要求他们抓好“纪委同级监督”这件大事,并出台硬性规定:地州市纪委每个月要向省纪委党风政府监督室书面汇报开展“同级监督”的情况,要求具体说明查到了哪些领导的问题线索,具体的违规违纪情节是什么,有没有将问题线索汇报到省纪委来,有没有对违规违纪的同级领导开展廉政约谈等等。

这些硬性规定,搞得下面纪委的领导尴尬无比、怨声载道:因为他们不像王皓一样,可以不管不顾、任性地得罪同级甚至上级领导,否则的话,他们在本地或者本部门根本无法立足。

因此,下面的那些纪委书记就联合起来,协调一致地抵制王皓的那项硬性规定,每个月都报送一个“零问题线索”上来,把王皓气得够呛,却又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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