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水渐深的叶家(2 / 2)
叶蓁和余韧姿整理好房间,已经是傍晚了。
“走吧,我请你吃饭”
叶蓁看了看一尘不染的屋子,轻声说道。
“好好,我肚子都要饿扁了!”
余韧姿眼睛一亮,笑眯眯地说道,两人待在一起一个下午,感情倒是突飞猛进了,她也深刻认识到这位小姐姐淡漠的性情。
傍晚的阳光挥洒下来,太阳也渐渐消失在海平面上。
叶蓁看了一眼,余韧姿就开车驱离了星海湾。
不多时,距离玫瑰园最近的房子就入住了两位不速之客。
不过,此刻的叶蓁并不知道,自己屋子边迎来了一个心思恶毒之辈。
余韧姿作为一个吃货,很快就带着叶蓁找了一处私人餐厅。
“这里的菜滋味不错,价钱也不贵,我经常来!”
余韧姿兴致勃勃地坐着,非常娴熟地叫了两个菜,然后将菜单递给叶蓁,两个人吃三四个菜就差不多了,主要她的胃口比较好。
叶蓁摇了摇头,把选择剩下两个菜的权力也给了余韧姿。
服务员很快就拿着菜单下去,给两人来了一壶柠檬水。
“小姐姐,吃完饭我送你回叶家!”
余韧姿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顺口说了一句,在她看来,虽然叶蓁已经买了房子,但是那么大的的屋子,她应该不会一个人住,正好她也想回去看看亓九天。
“我不回叶家,去潘家园”
叶蓁摇了摇头,她要去鬼市瞧瞧,能不能好运找到最后一把玉钥匙。
她这里一把,安凛那里两把,在精神力感知下,应该只剩下最后一把,这样一来,就能寻到秘境所在,在纪元之争来临前把实力提升到十二品就简单了。
“潘家园?去潘家园干嘛?”
余韧姿一愣,狐疑地看着叶蓁。
她是京城人,自然知道潘家园是做什么的,只是古玩这种东西年轻人很少有涉及的才是,她去看过一次,觉得一点意思都没有。
“没什么”
叶蓁摇头,轻声说道。
听了她的话,余韧姿哦了一声,兴趣缺缺。
这家餐厅的效率还是不错的,很快就把菜给上齐了。
“哎呀呀,快尝尝这个酸辣笋丁,味道特别好!”
余韧姿一看到吃的就眼睛发亮,放下筷子,直接拿勺子,狼吞虎咽的吃相倒是和京城千金的身份有些不符,不过却是真性情。
“叶蓁?!”
就在两人用餐之际,一道惊呼声响起。
听到喊声,余韧姿刷地抬头看了一眼,是两个男人,不认识。
而叶蓁则不紧不慢地扭头看向餐厅门口,她和余韧姿坐在进门不远处,倒是可以让人一眼看见,而喊她的,是曾在京城有过一面之缘的王城柯。
更神奇的是,他身边的不是方轻语,而是秦毅朗。
时隔几个月,秦毅朗的俊逸的面容成熟了不少,他看着叶蓁,眸子疯狂闪烁,眼神中还有些眷念,自从叶蓁离开兰城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本人了,只能偶尔从仰光市的杂志新闻上看到她,他们两个的差距已经太大了。
不过,他也不再是秦家的纨绔大少,他接手了家族。
王城柯跟着方轻语来了京城,水涨船高,两人除了偶尔电话联系外,倒是已经许久没有见过了,这次他来谈业务,才能和他碰一面。
只是没想到,随便找了一家餐厅,就碰上了这个曾让他心神荡漾的女人。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她好像更美了,在暖黄的灯光下,耀眼而灼目。
王城柯也看到了叶蓁,他眼神中掠过一抹感激。
当日,因为方轻语阳奉阴违惹怒了蓝弧,被驱逐出蓝家,她当然不想灰突突离开,所以一直留在京城意图能够让蓝弧回心转意。
而没了蓝家的压力,他这个王家大少自然又有了选择权。
他第一时间就离开了方轻语,他本就不爱她,在相处的这段时间内,更是觉得度日如年,偶尔想起当初的明媚,悔的肠子都要青了。
虽然和方轻语分手了,但他不想离开,兰城是个充满回忆的地方,他不想去看,倒不如乘着自己还年轻,留在京城这个繁华之地奋斗一番。
他对自己还是有信心的,即便没了蓝家,他也能找到翻身的机会!
而秦毅朗来京城,算是给了他一个助力和信号。
叶蓁看了两人一眼,没有应声,转头继续用餐了。
余韧姿品味不错,这家餐厅的菜肴咸味适中,火候适中,做出来的菜滋味都不错,虽然和她比还有很大的距离,但在华夏已经算顶尖了。
因为刚刚秦毅朗的呼喊,众人都纷纷回头看着他和王城柯,但如今美女不理会,他们看两人的目光就变得有些古怪了,似讽似嘲。
秦毅朗脸一热,他只感觉众人的目光如芒在背。
而王城柯倒是坦然,对众人的视线恍若未闻,渐渐走近叶蓁道了一句谢,就拉着秦毅朗离开了餐厅,没有再往她身边凑。
余韧姿本想问些什么,但看叶蓁脸色漠然,也就静悄悄地继续吃了。
等吃完饭,天已经黑了,不过因为是夏季,所以路上人很多。
“走吧,我送小姐姐去潘家园,正好顺路!”
余韧姿抬手看了看手表,说完就自顾自去开车了。
叶蓁余光扫过角落里站着的秦毅朗和王城柯,眸子深处掠过一抹凉意。
对于这两个人,她印象都不好,彼此之间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余韧姿很快就把车子开了过来,载上叶蓁,车子汇入车流。
潘家园距离刚刚吃饭的地方并不远,叶蓁和余韧姿挥手道别,夜晚的古玩小摊都已经收摊了,唯有几家店面还亮着灯,等待着鬼市的到来。
叶蓁闲来无事,就走进一家店,想要捡点儿漏。
这段时间农樱一直没打电话过来,应该是在忙古玩店的事,她作为老板,自然要以身作则,多淘些好东西送回去,这种一本万利的事儿,也比较适合她。
谁知道,叶蓁刚刚进门,就看到一群人簇拥在一起,激烈地争吵着。
“这肯定是假的,雕花大盘釉色有作假的成分!”
“呵,这么大的雕花大盘,还明清时候的,你怎么不上天?!”
“得了,我看就是穷小子穷疯了,我们和他计较什么,一口价八十,多一毛钱都不买,如果不是花型漂亮,当装饰都嫌碍眼!”
“……”
叶蓁想了想,走过去瞧了一眼。
在桌上,摆着一个青红交加的雕花大盘,材质不明确,面积却不小。
雕花大盘边缘有花,而且是各不相同的花,十分精致,而盘底则是闺秀赏花图,细致的花朵纹路,连花蕊都能看得清,非常漂亮。
当然,也就是因为它太过精致,所以被周围赏鉴之人当成了赝品。
最起码在叶蓁的感知之下,这雕花大盘不假,虽然灵气也并不浓郁。
“小伙子,你也听到了,走吧走吧”
这时,有个年逾花甲的老者对着一个瘦小男人说道。
闻言,瘦小男人抿着嘴,脸色有些倔强,他将盘子裹住,匆匆忙忙跑走了,叶蓁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追上去,转身去看店中摆放的物件去了。
这里的东西的确是真多于假,当然,价格上也让普通人群望而却步。
就在这时,叶蓁身后逐步走来一个人。
她回眸,神色淡漠地盯着眼前浑身阴郁而森冷的男人,她曾在自己的宴会上和这人有过一面之缘,如果她没记错,他应该是邵星靥的弟弟,邵星辰。
当初,司缪就是在眼前这人的赌场中,赚回了一张令人侧目的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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