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交锋(月票520+)(1 / 2)
“额娘,小的时候,我和姐姐也有玩过这个大木床?”大猫很是稀奇的看了看。
之前她在查翻库房的时候就在想,这个大木床是拿来干嘛的哦,太大了,也不适合拿来睡觉啊!!
“你看,周围还有杆子,可以把纱给撑起来,到时候还可以妨着有小虫子,或者蚊子咬你弟弟和你侄女。”
顾敏让人把那大木床抬到了树下,一半在树荫下,一半则能晒到太阳,然后再让人撑起了纱,然后便把弘瞻和悦姐儿抱到了大床上。
弘瞻和悦姐儿都属于,只要能看见对方就行,并不是两个人一定要玩到一起的。
因此,弘瞻晒着太阳,悦姐儿哪儿有树荫遮着,顾敏觉得,这样刚好能满足双方需求了。
悦姐儿身边的嬷嬷虽说不乐意,不过,见悦姐是在树荫下的,便也不说话了,只不过心里盘算着,等晚上的时候,和她主子说一声。
这小孩子的皮肤娇嫩,特别是女孩子,万一晒黑晒伤了,可是无法再变白回来的。
“大猫,你说你弟弟抓周,会抓什么呀?”
会不会到时候抓个胭脂水粉啊??
“额娘放心吧,弟弟肯定会抓笔的!!”
大猫信心满满的说道。
自从阿玛说要给弟弟搞抓周宴,她就在训练弟弟,为抓周那天做准备。
小孩子嘛,对又甜又香的东西肯定是喜欢的。
所以,大猫让人把芝麻糖做成了毛笔的样子,时不时的诱惑下弟弟。
因此,现在弘瞻只要看见弘晖抱他,他就指挥着弘晖往书桌边走,然后抓毛笔,往嘴里塞……
“这方法倒是不错,只不过,到时候得快点从他手里抢回笔才行。”
要不然,大家看着他把笔往嘴里塞是怎么一回事啊!
很快的,弘昼和弘瞻的抓周宴就到了。
两个孩子都穿得一身通红,像两只大红包似的。
弘昼是个机灵的,见着一些贵妇们要来抱他,他也乐呵呵的让人抱,不过,每次有贵妇抱他,他不是抓着人家的项链不放手。
要么就是抓着人家的头钗,手镯不放手。
而且最最让人稀罕的是,他死抓不放手的,都是那些贵妇出来行头里最贵的那件!!
倘若是十来岁的孩子做这种行径大家自然会说这孩子是个财迷,会觉得这家人的家教不好。
可问题是弘昼才刚一周岁,哪里懂啊!
大家伙都当个乐子,虽说没把最贵的行头摘下来给弘昼玩,但是都会摘个戒指啊,耳环啊诸如类的东西塞到弘昼手里让他玩。
每当这时候,弘昼就会扯个大大的笑容给那些贵妇。
小孩子的笑容最是天真无邪了,那些贵妇一开始倒也是肉痛,不过,看见弘昼的笑脸,倒都是挺心干情愿了。
顾敏那时候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弘昼不会是穿越来的吧?
或者是重生的?
要不然,小孩子眼睛哪里会这么尖的?
严格来说,你让自己全部分辨出人家行头上最贵的,自己也未必能分辨得出,更何况是孩子了。
哪有这么凑巧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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