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恶鬼斗疯狮(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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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剑在空气中发出尖锐的鸣叫声,那是刺剑速度过快,不规则的剑身在空气中突进,撕裂空气发出的鸣叫声,这也是巴兰立闯下疯狮这个名头的成名绝技——狮牙噬!

在十年前,巴兰立尚且还是一个佣兵队长的时候,他凭借着这手剑技纵横北地,能在他这一招活下来的不足五指之数,就连曾经的日瓦车则领主的侍卫队队长,也在这极度凶狠的一剑下饮恨当场,而当时的日瓦车则领主感叹于他剑技的高超,当众宣布了他无罪,还解下腰间的钱袋,在数百人面前赏给他。

此剑别无长处,唯一的特点就是快!

无数优秀的战士都曾经嘲笑过巴兰立,他们或死于这把大剑疯狂的斩劈之下,或死于这突如其来的突刺之下——谁也没料到,使这么一把、至少五公斤重大剑的男人,战斗时一刀又一刀状若疯狮的男人,会刺得这么这么快,这么凶狠,这么毒辣。

所以他们都死了,而巴兰立,却在这北地渐渐打响了他的名号——疯狮!

这是一个敢单人仗剑向数十匪寇冲锋猛夫,也是一个刺剑出手,无人能躲的豪侠剑客。

因为死在他这招刺剑手下的人太多,而且大多是成名已久的强大战士,佣兵们就敬仰的给这一招凶残至极的剑技起了一个名字——狮牙噬,每当巴兰立此剑一出,只能说明他遇到了极为强大的大战士,强大到他不得不逼出所有潜力区迎战的战士。

狮牙噬出,生死明!

这个名不经传的,地狱恶鬼般的杀人狂魔,难道值得疯狮一上来就动用这么可怕的招数么!?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想要看清场内的战况。

张凡生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满脸戾气的胖男子,举着一把近两米长的大剑,手肘和剑锋打得笔直,整个人合身向自己撞来,那坑坑洼洼的剑刃化作一道青影,划过空气,发出死神狞笑般的奸笑声,向着自己的胸口狠狠的扎来。

这是一招没有变数、没有退路的剑技。

因为没有退路,所以快。

巴兰立必须要快,要更快。

只有足够快,他才能在张凡生大意松懈之时,将这个恶魔斩于剑下,因为他没有把握在和这个浑身鲜血的狂徒正面交锋中取胜。

疯狮,老了。

他已经三十五岁了,每天早晨起床时,他都能感觉到自己力气的消退,脂肪悄然无声的取代了原本健硕、足以让女人们尖叫和疯狂的八块腹肌,衰老的银色也渐渐爬上了他的额头。

他怕了。

十年的平淡生活,早已生疏的剑技,体内空荡荡的无力感,头一次的,这个时隔十年再次拿起剑的男人,这辈子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恐惧。

原来,当初那个举着大剑孤身冲锋的匹夫,那个血勇无双,豪情盖世的大英雄,也会有一天害怕死亡。

何况,这个叫做詹森的男人......太强了。

那把目测至少三十斤以上的大斧头在他手里抡起来只留下一道道残影和让人胆寒的呼啸声,意味着这个男人的力气至少是他的一倍,这意味着如果他敢拼力气的话,死的人一定会是他,没有任何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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