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橄榄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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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出入俱乐部,玩累了倒头就睡,一睡就到中午吃饭方才醒来。

翌日,高见再次碰面传奇巨星艾弗森时候,太阳都把门外晒得暖乎乎的。

“托尼,我们还是走吧!”

高见肘部轻撞上托尼腰部,挤着眼色,他不明就用回去训练为理由要离开。

“在这里,你将会得到前所未有收获的!”

“在这里?”

高见眼珠子上下游走,昨晚跟随艾弗森回到他住所,满地尽是小孩戏耍不放回原处玩具,乱糟糟一片。这还不是高见执意离开理由,最大原因在乎艾弗森身上。

高见眯眼道,“你这是要让我学习他出入俱乐部不成?”

“这个叫做真性情,人活在世上本身就有太多条条框框限制住的,人为什么还要给自己太多束缚。人家艾弗森活得可潇洒,你看人家多自在。”

正好艾弗森从冰霜拿出一苹果,手一抬,就冲高见他们露出一嘴大白牙。

“相信我,你待在这里,一定会有好收获的!”

“那好吧。”

一天下来,高见更多是陪伴艾弗森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无无聊聊又过了一个下午。

高见歪着头,无语道,“要不我们去打球吧,坐在这里好闷!”

“等,让你等你就给我等就是。把你的耐心磨练出来,一点耐心都没有,你还怎么干大事。”

高见多次要放弃要离开,无不尽是被托尼给劝说下来。

“Go go go!”

艾弗森熄灭电视机,理了一下鸭舌帽招手让托尼与高见跟随他出发。

高见一听到要走,他精神马上上来,呼喊道,“是要去打篮球是吧,我可算是等到这一刻。”

球是球了,不过是不是篮球,而是橄榄球。

三人一排坐着,望着一片绿油油草坪,红黑两边球员疯狂奔跑起来,球迷随着跑动而欢呼叫喊。

美国的超级碗受欢迎程度,受欢迎程度一点都不逊色NBA,庞大球馆人山人海,不是艾弗森提前买好票,他们还来不到这里。

前后左右尽数发狂叫喊球迷,高见托着下巴,一副生无可恋样子。

“什么呀,看人家打橄榄球,这有什么好看的?我看着都感觉很困。”

放眼前头,穿戴全部防护设备一球员,手抱住橄榄球,撒开步子疯狂奔跑起来。后面阻拦他的人,更像一只只猛虎,跃起身就往持球人扑去。

冲锋者本事还不是盖的,充分利用速度优势,一次次躲避开。扑空防守球员依次摔倒地上,场面十分之壮观。

橄榄球过了白线,持球人把手扬向观众,全程一片沸腾。

“Yes!”

高见可不好受,后方女球迷不住用充气棒敲打高见脑袋,女球迷陷入狂喜状态,高见说什么她都听不见,就知道用充气棒敲打。

痛的高见捂住脑袋,叫苦不已。

一个晚上,高见毫无兴趣望着一群人撞击扑倒跟奔跑躲避人,一点都燃不起他的兴致。相比之下,托尼与艾弗森看的手舞足蹈。

托尼欢快之余,问上,“这场橄榄球赛好看吗?”

高见冷冷道,“不好看。”

“确定?这么好看的比赛,你却说不好看,我问你,你是否用心去看的?”

高见转过身,看着托尼认真回答,“不好看就是不好看,跟篮球比起来,我对橄榄球一点兴趣都没有?”

“你就不发觉带球冲线那人,有那么一点点像你运球突破前进吗?这是橄榄球比起篮球冲击力要更强,他们是飞身扑倒你,是篮球强度几十倍。”

听了托尼这么一说,高见细细品尝,还真的有点篮球的味道。

正好前头,牢牢抱住橄榄球奔跑者,利用速度甩开球员,突然变向再加速,瞬息就甩开防守球员。受到双人包夹,他奋力把橄榄球扔左边球员。

看到这里,高见两手捏住大腿,瞪大双眼,惊奇道,“还真的跟篮球有异曲同工味道,都是讲究着配合,不过最让人厉害之处,那就是持球躲避防守球员能力。”

托尼看到高见满脸充满着喜悦之色,他暗道,“你这人,不点明一下,你还真的不明白的是吧。”

慢慢地,高见跟随众人一起欢呼,每当持球员冲入对方阵容,高见都忍不住站起身,捏着两拳。

看着前头,他双眼看到同样是那个人,与大家不同的是,那人手上不是橄榄球而是篮球。面对五人防守,他娴熟控球能力,行云流水,过了一人又一人。最后,他手一抬,半点压力都没有把篮球送入篮筐。

他往后坐下,有点窒息兴奋感,缓缓吐着粗气,“不是开玩笑的,那人面对五人防守,还可以做到半点灰尘不沾,轻松把球送入篮筐。”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痕?”

“哈哈,太好玩了,篮球还真的是很好玩。”

托尼听到高见自言自语,他白眼道,“我的大哥呀,这是橄榄球不是篮球来的,你醒醒可以吗?”

回去路上,高见双眼放光,两手在前头,时不时来上一两句哈哈大笑的;可把托尼与艾弗森弄得糊里糊涂的。

“哈哈,还真的厉害,过上五人,还能半点灰尘都不沾染的。这样打球法,在球场上压根就阻拦不住那人步伐。”

“高见!”

托尼一下子呼喊三次,高见才缓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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