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私奔》(2 / 2)
随着我离去!】
路小苏拉了一下贝斯,他的右手悬在半空中,停顿了足足两秒。
接着,就是同样的声嘶力竭,同样的歇斯底里!
【想带上你私奔!
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
去做最幸福的人!】
这,才是路小苏眼中——真正的摇滚!带有精神的摇滚!
.......
苏晴从未想过,自己会喜欢摇滚。是的,她对音乐有着敏锐的嗅觉,不管是情歌还是民谣,她说能红的,大部分都红了。所以哪怕是音乐总监吴波,也总会来咨询一下苏晴的意见。
但她从没有觉得哪首近期的摇滚乐会红过。
或许......我自己并不喜欢摇滚吧?
或许......我听不来摇滚乐吧?
苏晴在心中是这样想的。
但是,为什么今天,我的血液随着台上大男孩的呐喊,一起沸腾了呢?
为什么我心中有着一股蠢蠢欲动,想跟着边上的小姑娘一起高声尖叫呢?
是因为这首歌是这个大男孩唱的吗?是因为这个大男孩是自己的学生,所以为他自豪吗?
不是的,都不是的!
是因为这首歌,这首叫《私奔》的歌,这首歌颂爱与自由的歌!
原来,我不是欣赏不来摇滚,也不是不喜欢摇滚。
只是,这些年来,我并没有听到真正的摇滚!
一如现在的摇滚!
......
一曲终了,路小苏放下了手中的贝斯,看向了台下还在欢呼的人群。
“怎么样?还行吧?”阳光下,他笑的很开心很灿烂。就像是个等待老师和家长表扬的孩子,希望得到一颗好吃的糖果。
回应他的,是台下的山呼海啸。
“今天在上台前,有前辈跟我说,要让我看看他们的摇滚。”路小苏停了片刻后,继续道:“可是很抱歉前辈,我真的欣赏不来。”
台下立马传来了一股哄笑声,他们知道这个大男孩在说谁,自然是先前嘲讽路小苏的大菠萝乐队。
大菠萝的歌他们也都听了,怎么说呢?放在地下乐队的表演里面,算是还行吧。气氛能够炒起来,大家也愿意跟着吵闹的节奏挥动双手,但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而这个大男孩先是唱了好听的情歌,然后突然说要唱摇滚了。
他们不懂摇滚,但他们有着自己的个人喜好。
吵闹的群魔乱舞,怎么抵得上扎入人心底里的快刀?
他们更爱《私奔》,也更爱台上这个率性的大男孩!
舞台后面,大菠萝乐队的韩洋恨恨的看了一眼舞台上的路小苏,啐了一口道:“什么玩意,不就是长得好看点,更讨观众喜欢点么。就他那破歌,也就那么几句高音,跟我们的歌能比?”
王东却没有回应,作为乐队主唱,他和半路出家的韩洋不同。他是受过多年前那一批摇滚教父级人物熏陶过的歌手,他知道这首歌的质量,也听得出台上这个大男孩的实力。
他有一种错觉:假如有一天,已经死了的摇滚能够涅槃重生,一定是因为台上这个青涩的大男孩!
“走吧。”他拍了拍韩洋的肩膀。或许这几年,自己真的丢失了对摇滚的信仰。
“东哥!这小子这样嘲讽我们你也听得下去?我等会一定要好好教训他!”韩洋双目通红,对着王东道。
“我说了走!”王东突然对着韩洋大吼了一声,继续道:“你不走是吧?行!那就别回来!”
韩洋看着气愤远去的王东,站在树荫底下不知所措,跟上也不是,留下也不是。
多年以后,重组大菠萝乐队后的王东,出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市场反响不错,被誉为新时代摇滚的领军人物之一。
在接受采访时,他很坦率的说出了以前的一段往事,并且对那个人表示了由衷的尊敬。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的《私奔》,忘不了这首叫醒无数人摇滚信仰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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