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青云动高兴(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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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动,则山摇,山崩,则石裂。

从脚下传来第一波震动的时候,扁鹊就发觉情况有异,一伸手就拉住了青青,低声说道:“快走,赶紧到平地上去,山中地动,只怕会有坍塌之险!”

“地动?什么意思?”

青青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感觉到脚下的地面一阵晃动,秦越更是一个趔趄直接摔倒在地上,面露惊惶之色,田夕三人更是吓得魂不附体,转身就踉踉跄跄地朝山林外跑去,只恨自己少长了两条腿,哪里还顾得上等人。

秦越面色惨白地尖叫起来,“是地动,地龙翻身,山要塌了,要塌了!我们跑不掉的!”

“废物!不跑,当然跑不掉!”

扁鹊鄙夷地瞥了他一眼,确认自己拒绝答应孙奕之收他为徒是这辈子最明智的选择,当即转头对青青说道:“这是地动,山中地势不平,很可能会山崩地裂,只有跑去平地上能安全一些,快走!”

他的话音未落,青青又感觉到脚下传来的震动,这一次比上一次更加明显,她立刻明白他们的意思,当即一把从地上揪起了秦越,推给扁鹊,果断说道:“你们先走,我要上山!”

“什么?”扁鹊一怔,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九莲峰,孙奕之才刚刚上去,这会儿就发生了地动,她要上山,自然是去找他,只是这个时候,晚走一步,可能就会被埋葬在山石之下,这等天威之灾,岂是人力可以抗衡的?

还不等他说出劝阻挽留之言,青青已经如离弦之箭,冲出山林,转眼就沿着陡峭的山崖朝上攀援而去。

她的动作之快,疾若闪电,根本不给人任何说话的机会,扁鹊看着她的背影变得越来越小,知道已无法挽回,只能看他们的运气,叹了口气,一把拉起还在瑟瑟发抖的秦越,朝林外跑去,“走吧!”

原本看不上秦越,是觉得他心眼太多,以往坑蒙拐骗混江湖是为了生活,可从医之道,察言观色是基础,过于迎合失了根本,贪易畏难,就很难有长进和突破。加上他年纪也大了,思维想法早有定式,很难改变,倒不如收个小徒弟从小教起。

对青青动了收徒之念,也是那几日为她治疗之时,意外发现她的天分,超强的记忆和领悟力,对经络穴位的熟悉程度甚至不下于他,如此良好的基础和资质,若能跟着他好好学上几年,定然能继承他的衣钵。他如今虽不到而立之年,但百草门以扁鹊为名,继承者都放弃本名,为的就是传承先人遗志,尝百草,医百病。

就算当年的始祖神农氏,尝尽百草,最终也是因误食毒草而亡。从第一代扁鹊到如今,放弃自身姓氏的原因之一,便是因为这身份不但代表声誉,还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是药三分毒,就算毒草,用之得当,亦可入药。而救人之药,用之不当,相克相冲,亦会成为夺命之毒。尝百草,试千方,本就冒着中毒的风险,更何况日积月累下来,就算不死,也会伤及内腑。

从第一代扁鹊,到他的师父,没有一人能活过五十岁,世人只知扁鹊之名,乃是天下第一的神医,却不知,这名声背后,已不知累积了多少人的血肉之躯。

青青是女子,本不在他的择徒范围之内,但见她资质绝佳,他不想错过,才会出言相邀,本以为以他的身份名气,只要开口,无数人争着抢着要拜他为师,就如秦越,哪怕无名无分,跟在他身边打杂,也要苦等这个拜师的机会。不料她居然会一口回绝,让他先是暗暗气了一会儿,等看清她的脾气性格,倒也释然,只是如今见她不顾一切地奔赴险地与孙奕之同生共死,心中还是免不了大为感慨遗憾。

脚下的大地震动得越来越厉害,周围的山林开始颤抖,无数小动物从山上窜下来成群结队地奔逃,扁鹊拉着秦越朝外跑去,看到身边蹿过豺狼野狗,连头都不回一下,根本无视他们的存在,显然在这个时候,逃生保命,比猎杀食物更为重要。

秦越跑了几步,一回头看到无数大大小小的石头开始从山崖滚落下来,已是吓得魂飞魄散,这会儿一跑起来,腿也不软了,撒开两条腿朝山下跑去,速度倒也不慢。

少了他的拖累,扁鹊稍稍松了口气,边跑边回头朝山上望去,那陡峭的山崖上,巨石轰然滚落,带起无数烟尘,已然看不清山上的人影,他心中一黯,转过头去,全力狂奔,再也顾不上去想那两人的死活。

青青方一冲上山崖,就已发现情况不对,不单单是扁鹊说的地龙翻身,山林中的地动,或许正是因此这九莲峰而起,她触手所及的山石,都开始发热,初始还只是触手温热,越往上,就开始有些发烫起来,山崖石缝中原本生长的松柏古木,前几日都被她砍去劈柴生火,这会儿连个抓手的地方都没有,她也只能咬着牙攀着石壁朝上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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