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破敌过箭疾(6)(1 / 2)
伍子胥和孙武与上一代公输家主本是至交,吴国筑造姑苏大城之时,也曾请公输家出人出力,清风山庄的机关阵法,更是少不了公输家的手笔,孙奕之虽不曾见过,但也曾听过公输家机关铸造术的厉害,却不曾想到,如此世家大族之中,竟也有这般龌龊之事。
强夺人财不说,还反诬陷害,同宗同族,却容不下一个如此有创造力的子弟。
不论此事是真是假,眼下这人,关系到阿爷故友,关系到他一直关注到机关秘术,无论如何,他都不能随便处置。
然而这公输盘被罚作边城苦役,如今虽被他救下,暂住客栈,可明日他便要过关前往清丘,若留他在此,只怕那些人当日便会要了他的性命。
他略想了一下,便果断说道:“我明日会向城守要人,你可愿随我前往卫国?”
“卫国?”公输盘怔了一怔,眼中异彩绽放,也不顾身上的伤势,一骨碌从床上滚落在地上,跪下便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在下性命都是公子所救,自当誓死追随公子,任凭差遣,再所不辞!”
“不必如此。在下孙奕之,字子易,家祖与公输家前家主乃是故友,你我以兄弟相称便可。”
孙奕之一把将他拉了起来,发觉得他脚下虚浮,腕脉无力,皱了下眉,扶着他坐回榻上,方才说道:“你身体虚弱,还是先吃点东西,明日我们还要赶路,耽误不得。”
“孙?……孙奕之!”
公输盘眼睛一亮,打量了他一番,声音几乎有些颤抖起来,“孙……孙兄莫非……莫非是吴国……兵圣孙……孙大将军之后?莫非是随吴王前来助鲁伐齐?可你……你为何……为何会在此地?”
“一言难尽,”孙奕之轻轻点了点头,低声说道:“公输兄还是先用饭吧!”他方才伸手相扶之际,便已听到公输盘饥肠辘辘之声,稍一把脉便感觉到他已虚弱到极点,只怕不单是被罚作苦役,连饭都没吃上多少。
“孙兄……子易兄唤我阿盘便可。”
公输盘亦听到自己腹中咕噜噜响若雷鸣,忍不住看了眼客房当中那满满一桌好菜,面上泛红,仍是不忘向他施了一礼,汗颜地说道:“多谢孙兄……”
“不必客气,请!——”
孙奕之见他如此执着守礼,眼神干净明朗,虽疲惫虚弱,却仍不失气度,举手抬足间一板一眼,显然经过正规的教导,正如他所言,曾被家主祖母养在膝下,才能读书识礼。
公输家乃是匠户出身,看家本事都是口口相传,然家族一旦发达,开枝散叶,嫡支分脉之间就免不了因传承而产生利益之争。公输盘身为旁支,却在嫡支家主中长大,哪怕跟着打杂,替主家弟子打下手,所见所闻都远胜寻常匠人,也正因为他天资出众,能举一反三,方有所成,便被主家别有用心之人强取豪夺,而失了靠山的他,不但无法保住自己的创造,还被陷害得沦落至此。
孙奕之扶着公输盘入座,青青早已将布好菜,还特地盛了一大碗粥放在公输盘面前,笑盈盈地说道:“先喝点粥,这些菜要是不够的话,我还让店家准备了些炊饼,管饱!”
“够了够了,多谢!”公输盘一坐下,闻到饭菜的香气,能忍住谢过已经很不错,看到孙奕之举手示意,拱手一礼,两人一起开动,也不多说,便如风卷残云般,没多久便将桌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连青青端来的一箩筐炊饼都没剩下。
吃饱喝足之后,青青自去隔壁房间歇息,孙奕之和公输盘又说了会话,谈及昔日孙武与公输冶相交之事,不免说起城池筑造,从姑苏大城的九门十八盘,到吴王宫殿的亭台楼阁廊榭馆舍,一个说的是攻防优劣,一个说的是机巧美观,虽不同其道,居然也能谈得颇为投机,若非公输盘体弱疲惫,孙奕之简直恨不得拉着他秉烛夜谈。
这一席彻谈,他方才知道,自己还真是无意中撞见个活宝贝了。
公输盘发明的铁锯只是用于伐木,却比以往的刀劈斧砍要精准省力得多。这东西看着不大,又简单易学,却是每个木工匠户都能用得上的工具,仅此一项,就不知能给公输家带来多少收益。
可他真正擅长的,还不单单是这个。
孙奕之这才知道,他十多岁之时,就曾随公输家去过姑苏。伍子胥当初请得阴阳家王珩推演方位,定下姑苏城的规划,又请来当时公输家主公输冶设计督造,可以说,姑苏大城的主要城门、水道、机关、宫城等等,都是出自公输家。而当时的公输盘,跟着家主一路看下来,居然将整座城池的设计建造和机关之处尽数记入脑中。
两人说起水道的防洪排水门和城门的机关轮,公输盘非但记得清清楚楚,还颇有遗憾地指出其中几处缺点,这也是他后来跟着公输家建造无数类似工程后总结的经验,毫无保留地告诉他,希望能加以改进,以保姑苏城的安全。
他这番赤诚之意,只为这一饭之恩。
孙奕之动容不已,却见他双眼已布满血丝,便不再深谈下去,催着他早些休息。
公输盘又伤又乏,躺下没多久便沉沉睡去。
孙奕之却打坐了半夜,等天一亮,便拿着冉有给他的文书和钱财去找了边城城守。
这边城城守不过一营校尉,与冉有这等一军统帅不知差了多少级,一看冉有亲笔手书和印鉴,原本被人吵醒的起床气都被吓得烟消云散,赶紧恭恭敬敬地迎了孙奕之入府,生怕这位大将军使者一言不合告他一状,这刚提上来的官位就做到头了。
孙奕之也不跟他多说废话,直接了当地提出要看公输盘的身籍文书,赎买此人。
那城守先前已收过好处,才对人欺压公输盘视若无睹,左右在边城服役之人多半活不长久,他也根本不曾在意这些匠户奴籍之人的生死。却不想这位使者大人一来就要提人,反倒让他心里七上八下惴惴不安起来。
“大人……不是我不帮忙,只是此人乃是公输家逆子……蒲宰大人曾有令……”
他的话还没说完,孙奕之冷冷地扫了他一眼,拿出另一块令牌在他眼前晃了一下,寒声说道:“看到了吗?我是奉大人之命公干,需要此人相助,你若不敢交人,那便换个人来……”
“交!交!”城守被他那有若实质的眼神一扫,生生打了个寒颤,一听他话中意思,竟是不交人就换人,换得还是他这个城守,顿时慌了神,立刻命人前去寻找公输盘的文书,以最快速度签署释奴手令,然后双手捧着恭恭敬敬地奉上,“大人,我这只有接收罪奴的文书,并无他的身籍文书。这份文书能证明我将此人交于大人,大人便可将他带走。大人若当真要替他赎身,怕是得去都城……”
“知道了!多谢!”
找不到公输盘的身籍文书,孙奕之虽有些失望,但也知道有蒲宰介入,此事只怕没那么简单,当即便拿过他的手令书简,谢过之后,便匆匆离开城守府。回到客栈,他又花重金让小二帮着买了匹马,准备了些衣物和吃食,方才回房叫醒公输盘。
公输盘不意自己一夜安睡,一睁眼竟已是天光大亮,得知孙奕之一早就去替他办理文书,买马买衣,让他终于能吃饱喝足换上一身新衣,感动不已,却也知道大恩不言谢,只能将此情默默记于心中,但求日后能有机会报答一二。
一切准备停当,三人用过朝食,结了房钱,便一同赶往卫国。
有城守的亲笔手令,三人出城无比顺畅,只是孙奕之留意到城门口有几人躲躲闪闪,目光闪烁地偷看着他们,依稀是昨日被他打跑的泼皮。他皱了皱眉,心下暗生警惕,稍稍提醒了下青青,一出城,便纵马向西,朝着卫国直奔而去。
公输盘的骑术平平,远不及孙奕之和青青,却有一股韧劲,哪怕被马颠得七晕八素也咬紧牙关,哼也不曾哼一声,两条腿更是被磨得瑟瑟发抖,到得大冶湖畔稍作歇息,饮马喂食之际,他方一下马,就两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阿盘,还能挺得住吗?”
孙奕之走到他身边,将水囊递给他,又将自己的马鞍换到了他的马上。他的马是早上刚买来的,虽温顺有余,但速度和耐力远不冉有为孙奕之准备的骏马,更没有骑兵专用的鞍具。孙奕之给他换上之后,有些抱歉地说道:“是我的失误,光顾着赶路,未曾问过阿盘的马术如何。你用我这套鞍具,有厚毯垫着,就不容易磨坏大腿。等会我们慢点走,只要午时之前赶到清丘便可。”
公输盘喝了口水,揉揉自己的双腿,只觉得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不禁苦笑道:“是我自己没用。当初家主让我学习骑射之术,我却只是沉迷于机关筑造,马术只学了点皮毛,未曾想过会有今日。子易兄莫要管我,这点苦不算什么……”他正说着话,忽然眼神一变,拉着孙奕之向一旁一滚,冲着青青大喝一声:“快躲开!小心箭……”
他的话音未落,便见半空里忽地出现一小片乌云,那黑云倏忽之间便已落下,化作无数支利箭,带着森冷寒光,如当头浇下的倾盆大雨般,瞬间将三人笼罩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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