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三章:我没杀人(1 / 2)
他不怕杀人,但妖变的人据说连自己最亲近的人都残杀,他不想杀死虎妞,也不想杀死任何一个没有仇怨的人。
这几个月,秦勇如在梦中,虎妞和他外婆给秦勇了温暖的家,可命运再一次改变了他的生活,十几天前,虎妞的外婆得了重病,虽然变卖了全部家财,虎妞的外婆还是离开人世。
秦勇决定去碰碰运气,到镇子里的酒馆看看能不能有一份可以挣几个银币的工作,这七八天,秦勇忙里忙外,只靠沙蜥又酸又涩的肉和几块干饼过日子,他现在一看到这东西胃里就只吐酸水,可就这最廉价的食品昨天也已经没有了。
他摸了摸腰间,还好,那把残刀还在,这算是自己唯一的财产吧,虽然他整个刀都被黑锈覆盖,镇子里的当铺那该死的马脸伙计连十个银币都不给。
但他毕竟是把刀,没有了刀怎么还能叫刀客,这是自己从家里拿走唯一的财产,据说是义父年轻时用过的兵器,义父始终没舍的扔掉,想不到却救了自己的命。
今天的达板镇里的人特别多,这季节克拉索荒原里的野兽也多了起来,客商也多了起来,前天有一个青铜级的赏金猎人团在西边的干窝子山边杀死了一只已经妖化了巨蜥,据说光巨蜥的内丹就卖了一百多枚枚金币。
100个金币,在这里可以买一个年轻姑娘的一生,或者是一把上了品阶的兵器,和一身有圣殿里的长老加持了符篆的护具。
据说妖兽浑身都是宝,皮是上等制甲的原料,骨可用来做兵器,血肉可以用来做药,一只妖兽全部利用下来,值二三百个金币。
但猎捕妖兽也是个非常危险的生意,秦勇参加过一个猎人团,追一只妖化的烈蜥,死了两个人,还是被它跑了,就在两个月前,另一个青铜级的赏金猎人团在围捕一只妖兽时出了意外,十几个赏金猎人只有一个活着回来。
更何况,一场激战下来,妖兽的皮早已经千疮百也,根本卖不上什么价钱,除了这些走投无路的人,大部人还是宁愿捕杀普通的野兽也不愿意招惹他们。
酒馆周围的空地上的人并不多,大部分赏金猎人在天刚刚亮的时候就会出发,他们要赶在天黑之前找到下一个合适的宿营地,克拉索荒原的夜晚对很多人来说意味着绝望和死亡。
看见秦勇过来,有人笑了起来,酒馆的胖老板急忙把门口的招牌翻了过来,好让秦勇看清上面写着的:小本生意,概不赊欠。
一个穿着牛皮甲的大汉笑了起来:“胆小鬼,你不去捉沙蜥,来这里做什么。”,好几个人附和着笑了起来。
镇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年轻人来到镇子里已经一年了,虽然身上永远背着一把刀,却从没和任何人打过架,在这打架杀人和吃饭拉屎一样正常的地方,能做到这些只是因为不管别人如何欺凌,嘲笑,甚至辱骂他都不还口。
秦勇并不是不会愤怒,他只是害怕自己愤怒起来的样子,他甚至越来越相信秦家庄的人真的被自己杀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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