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律师不请自来(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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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弟弟过去和被害者认识吗?”

“认识,因为我和被害者是朋友。我和被害者读初中时同在月田乡中学上学,我俩读的不同年级,我读初三,她读初一。我家有一条渡船,苏海姗上学或回家时经常要坐我爸爸的渡船过河,我爸爸很忙的时候,我弟弟有时会去帮忙。就这样,我弟弟认识了她。”

“他们除了认识之外,有没有特别的密切关系?”

“应该没有。”

“你觉得你弟弟杀死苏海姗的动机是什么?”

“不知道。我弟弟与她无冤无仇,也没有发生过纠缠不清的关系,接理说不存在杀海姗的动机。”

“那么,案件发生前,你有没有听到你弟弟说过什么过激的言论?”

“没有。”

“你敢肯定?”

“当然敢。不过,弟弟心里有什么事,不会对我说,更不会对爸爸妈妈说。因为我考上大学的缘故吧,他觉得很自卑。除了我父母对他有些不满的言语之外,我对他一向很好。可能越是这样,他心里越是不安。直到案发前,我们都没感觉到他的行为及语言和以往有什么不同。”

“他通常与一些什么人来往?”

“弟弟待在外面比在家里的时间多,但很少带朋友到家里来。正因为弟弟不太愿意和我们说他自己的事,所以他在外面和什么人玩,玩些什么活动,我和爸爸妈妈都不知道。我爸爸妈妈只要求他不参与犯罪活动就行,他平时有些不听话,我爸爸妈妈没怎么放在心上。就是他失踪后,我们也只是担心他的安全,根本没想到他会去杀人。至于他为什么成了杀害苏海姗的凶手,我们到现在仍不知情。”

“扬雪小姐,我见过了你弟弟。他现在很颓废,精神状态很不好,回答问题时前言不搭后语,所说的话可信度很低。公安局已经掌握了他的犯罪证据,现场证人的证词也对他很不利。他否认杀人,但对尸体从何而来却回答不上来。更糟糕的是,凶器上有他的指纹。虽然没有人直接看到他杀人,可时间地点吻合,人证物证齐全,形成了证据链,估计你弟弟很快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另外,公安局对此案的侦查结果表明,你弟弟并不像你说的那样不存在犯罪动机。”

“什么?”扬雪一愣。

“据查,有一次,被害者和你弟弟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吵了架,被害者骂了你弟弟的朋友,你弟弟帮着朋友说了被害者几句,被害者很不客气地当众回敬了你弟弟几句,说你弟弟不务正业,成天游手好闲。警方分析你弟弟可能心胸狭隘,认为被害者侮辱了他的人格,便因此怀恨在心,一心伺机报复。因此,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后,就把被害者约了出来,再骗到鸟岛,进而杀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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