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去岳坟(2)(1 / 2)
我说:“你经常去绍兴吧?”
介子修答:“记不清次数了。”
“鲁迅故居也经常去吧?”
“也记不清次数了。”
我笑起来,子修也在笑。
我心想,你已经去过那么多次了,还陪我去,这不是很难受吗?早想到这一点,我应该自己去。因为我有经验,单位上每当有客人,都没人愿意去陪,那些所谓的景区,实在由于去的次数太多而心烦了。客人因为好奇,什么都要细细看,慢慢走,这就让陪的人双倍地心烦。心烦却又不能表露,还要时时做出热心的样子,那就是三倍的心烦了。这么一想,我这不是自讨没趣吗?我想把这想法直截了当地说出来,看子修如何回答。但这无疑太下作了,人家好心好意地陪你,你竟然故意让人家为难。
我说:“我还记得《秋夜》里的前两句话: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介子修说:“我学写作的时候,把鲁迅的所有文章的开头都抄了一遍:北京正是春末,也许我过于性急之故罢,觉着夏意了,于是突然记起故乡的细腰蜂。那时候大约是盛夏,青蝇密集在凉棚索子上,铁黑色的细腰蜂就在桑树间或墙角的蛛网左近往来飞行,有时衔着一支小青虫,有时拉一个蜘蛛。青虫或蜘蛛先是抵抗着不肯去,但终于乏力,被衔着腾空而去了,坐飞机似的。”这是《春末闲谈》的第一段。
“你和我一样啊。”我高兴地说:“但我抄的不是鲁迅的文章,我抄的是所有我喜欢的文章。我最喜欢的开头是《约翰……克利斯朵夫》: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雨水整天地打在窗上。一层水雾沿着玻璃的裂痕蜿蜒流下,昏黄的天色黑下来了。室内有股闷热之气。我除了抄开头,还抄那些写爱情的段落,因为我老是写不好爱情。”
说到文学一二的事,子修的话多起来。他说鲁迅的小说他最喜欢的不是《阿Q正传》也不是《狂人日记》,而是《铸剑》,读了好几遍。他无比感慨地说:“宴子敖替眉间尺报仇,为什么非要用眉间尺的头,他另外找个人头不行吗?”我说:“这有两个说法,一个在小说之内,另一个在小说之外。宴子敖必须吸引大王走近大金鼎,才有机会斩下他的头,这就需要眉间尺的配合,如果不是眉间尺的头,而是一个随便什么人的头,他不但不会唱歌,而是要告密了,这就报不了仇。小说之外的说法,是鲁迅在《无花的蔷薇之二》里的一句话,他说,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鲁迅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是绝不会想到用别人的头去替代眉间尺的头的。”
介子修说:“我喜欢第一种说法。这篇小说本来是非常残酷而又血腥的,但读起来,又处处是幽默,想笑笑不出来,想哭也哭不出来。”
“是啊,的确是篇好小说。”
不知不觉间,到绍兴了。鲁迅故居门前那条街正在改造,任何车辆都不能进去,只能停在咸亨酒店门口。已经不是鲁迅写的那个咸亨酒店,而是一个三星级的宾馆。
鲁迅故居、鲁迅陈列馆、三味书屋三处,我们先看陈列馆,最后是三昧书屋。子修一点一滴,非常详细地给我讲解,估计专业导游不及他十分之一。因为他是上虞人,对当地风土人情了如指掌。对先生的著作又是熟读数遍了的。可惜我记不住那么多,如若不然,就用他给我说的逸闻趣事,就可以写出一本书来。我上小学的时候从家到学校有四里路,原以为鲁迅故居离三味书屋也应该有三里四里,没料到只隔了一条小河,距离不到一百米。鲁迅刻在课桌上那个“早”字,如果不是为了给父亲抓药,肯定是不会迟到的。还有百草园,想象中,怎么也有好几亩地,那么丰富,那么富有诗意,其实不过是一小块菜地,也就七八分地吧。八十年代初土地下户的时候,分到我头上的稻田是一亩七,旱地三亩八,在土地稀少的地方,差不多是个小地主了。
感觉这一天过得相当快。从三味书屋出来,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子修说,还有点时间,干脆到兰亭去看看。兰亭这个地方,不大像一个旅游景点,有些野趣,更像一个乡村。在书法展览馆,各个时期的大家作品琳琅满目,但我能认得的字却没有几个,我对书法也是一窍不通。他不知道,我到任何地方游玩,是最怕认字的,能背诵的诗词还能“认”几句,别的嘛,它们认得我,我认不得它们。子修一幅幅讲给我听,好在哪里,坏在哪里,让我大开眼界。
第二天在乌镇,我因为对茅盾的作品读得太少,更是不敢开腔,全是靠介子修说给我听。他没有半点勉强,更没有半点不耐烦,我庆幸昨天在车上没把那种想法说出来,否则太伤人了。
回到杭州,我想请介子修吃饭,耽搁了人家两天,实在不好意思,而且经过两天的接触,觉得这人够朋友,没有一点商人的影子,倒像一个真正的文人。介子修抱歉地说,他没时间了,公司有非常重要的事等着他。他说他也还想和我聊聊,但的确不是一般的小事,非他回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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