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祸(三)--临安十八年(2 / 2)
这件事情,足以让我们很好的理解秦桧,理解他为什么要反复的、强烈的禁绝民间私史了吧?
在当时,秦桧的刀锋所及,天下文士无不战战,就连北宋重臣,史学巨擎的司马光,竟也不能保护声名于身后。他以私人身份记录的《涑水记闻》,在绍兴六年,由相臣赵鼎“受上谕”,安排范冲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后,最荒唐的事情发生了:司马光的曾孙司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来,言之凿凿的强调说这本书和司马光绝无关系,实属伪作,请求朝廷禁毁此书。至于收留司马光后人,抚养司马伋长大的范冲,更被他尖锐指摘,说他败坏了先人名声,不管流放还是杀头都罪有应得。后人读史至此,真不知当哭、当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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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句或者不该说的话,在这件事情上,我的观点,倒是和秦桧走得更近一些。
何珫这件事做的……至少,在我看来,很可疑。
何珫,是马伸的学生,也是他的外甥。据说,他手里一直都收藏着马伸写的原稿,一直很想为马伸争个清白,但顾虑到“秦会之凶焰方炽,岂可犯邪”,才咬牙隐忍。
这一忍,他就忍到了绍兴二十四年,这一年,他梦见马伸,据说,马伸在梦中告诉他,你要给我求一个清白。于是,他第二天就带着那份原稿进宫,之后的事……大家已经知道了。
我当然没有任何证据,我也无意假装说我对自己的判断极有信心……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写在这里。
在第一次阅读这段材料时,我就感到了一种轻微的不适,何珫给我的感觉,更象是一个“投机者”而非一个“勇士”。
绍兴二十四年,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都会明白,秦桧的权势和辉煌已经远远超过了蔡京,成为了有宋开国以来最强大的权相,但同样,是个了解一点宋史的官员也应该还记得,有宋开国以来,那些二度、三度甚至曾经“金殿五度宣麻”的大臣们,都经历过怎样的起伏。
同时,秦桧……他已经老了。
历史上,秦桧死于隔年的绍兴二十五年,在当时,他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而最妙的是,我们都知道,在宋朝,文官基本上是不会死的,即使是威重如秦桧者,也只能把那些让他切齿不已的对手们投向越来越远的边角,却不能直接送进风波亭。历史上,我们也看到了,何珫次年便已收获。
他只等了一年。
所以,我不喜欢何珫,也并不认可他说的“真相”,我甚至不觉得他的名字应该和胡铨、王庭珪们这些人放在一起。
那个时代自有真正的勇士,不需要努力堆砌更多的名字。他们站出来,激于义愤,或是对特定人物的忠诚,或者只是对某种精神、信仰的忠诚,虽然无能为力,却尽最大可能去鼓与呼,去向着火头冲刺。
比如说,那两位连名字都没留下来的优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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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十五年,赵构把望仙桥的一座府第赐给了秦桧,于是百官都去道贺,场面非常热闹。
那天,有一位伶人表现的特别出色,把大家都逗得非常开心,在气氛快要达到最高潮的时候,当秦桧正要坐进摆在场地中央的座位,把活动摆进到下一项议程时,他突然把自己的包头扯掉,露出来一个很奇怪的发型,而且用方巾折成“双叠胜”,顶在上面。
他的搭档问他:“此何镮?”这是什么发型啊?
镮,通鬟,在当时,是女人扎的发型,所以才会这样问。
他说,这是“二胜鬟”!(二圣还)
一句话说出,满场已是鸦雀无声,他们却还嫌不够,那个搭挡重重的打了他一下,说:你把太师交椅坐稳,收钱收东西就行了,这个(迎取被金人抓走的宋徽宗、宋钦宗还朝的)事情,丢到脑后去!
于是,“一坐失色,桧怒,明日下伶于狱,有死者。”
如是人物,青史竟无名。
诚如先生所言: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拚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仆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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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所作的,远不仅是禁私史。
“自高宗建炎航海之后,如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之类,初甚圆备。秦会之再相,继登维垣,始任意自专。取其绍兴壬子岁,初罢右相,凡一时施行,如训诰诏旨与夫斥逐其门人臣僚章疏奏对之语,稍及於己者,悉皆更易焚弃。繇是亡失极多,不复可以稽考。逮其擅政以来十五年间,凡所纪录,莫非其党奸谀嬖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度比在朝中,当取观之,太息而已”
秦桧的目的,自然不问可知,但秦桧的努力,也终于失败。虽然他对于那些历史研究者们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使得学者们在使用这一时期的原始史料汇编时,总得多作几方面的比对,甚至到了要把金人方面的资料置于更权威考量的地步,但……细节终究只是细节。
再把青树枰的细节重写一百遍,也改变不了整个桂军都被吃光抹净的事实,再把长津湖的损失写大一万倍,也改变不了跑路的是联合国军的事实……今天的普通人,只要没进文史圈子,九成九根本就不会去看南宋初年的“日历、起居注、时政记”,但是,西湖边上,那个是坐着的,那个是跪着的,谁不知道?
……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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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讲到了“秦桧死于隔年的绍兴二十五年”,当时,秦桧仍在相位。
……死在相位上,有宋前例来看,乃是极大的异数。
无论以因果报应天公有眼的传统角度来看,还是以紧张刺激分秒必争的好莱坞角度来看,秦桧之死,都是极具戏剧性,张力极强的一个事件。不要说差一周、一天,甚至只是差上一个时辰,很多事情,可能就会发生完全不同的,血淋淋的变化。
绍兴二十五年的秦桧,正如光绪三十四年的那拉氏,也如民国三十七年的蒋中正,在一种纠缠了几十年的刻骨仇恨驱使下,要在自己离开前,把没有了断,又还能够了断的事情,做个了断。
当渣滓洞的枪声响起,当珍妃井口水花飞溅……这一切,本来也可能发生在临安,用今天的话来说,当时已经发展到了只差“临门一脚”的地步。
“秦桧擅权久,大诛杀以胁善类。末年,因赵忠简之子以起狱,谋尽覆张忠献、胡文定诸族,棘寺奏牍上矣。桧时已病,坐格天阁下,吏以牍进,欲落笔,手颤而污,亟命易之,至再,竟不能字。其妻王在屏后摇手曰:“勿劳太师。”桧犹自力,竟仆于几,遂伏枕数日而卒。狱事大解,诸公仅得全。”
绍兴二十五年,本来应该是血色弥漫的一年,这一年中,秦桧苦心积虑,制造了“大逆”案,除了要把老对手赵鼎灭门外,还要把其它对手如张浚、胡铨、李光等一网打尽。因为这是他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所以事必不假手,亲力亲为,结果,就在一切准备就绪,将要走完最后一道程序的那一刻,他的病情突然发作,“竟不能字”,再三努力,也没能画上那个代表着圆满的句号。
……天有眼么?
但,若真有眼,风波亭外,天在那里?
只能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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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鼎。
一德格天阁上,排名第一。
他的地位身份本来远远高过秦桧,乃是南渡后的第一任相臣,号称“中兴贤相”,但与秦桧斗法不敌,在绍兴八年败走,一贬再贬,始终未能翻身。在秦桧制造“大逆”案时,他已去世八年,“大逆”案的中心,是他的儿子,赵汾。
关于“大逆”案,并没有什么可说的,赵汾是个没有多少政治敏感性的人,他与和他一样缺乏敏感性的赵宋宗室赵令矜交游密切,被人罗织成罪,至于罪名,那都是自己提供的。
对秦桧来说,这个案子的中心目标是赵汾,外延目标是其它所有和秦桧有着仇恨的敌人们,但从案子本身的角度来说,这个缺乏政治敏感性,总是摆不正自己位置的赵令矜,才是重点人物。
赵令矜是个大嘴巴,大到了什么地步呢?他曾经和其它很多人一起看秦桧的《家庙记》,其它人要么不说话,要么夸夸这文字不错,他一开口,就是引经据典。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冲人家家庙说这个话,就等于说,到同事家里串门,看见人家的婚纱照,咱们么,要么夸完人家漂亮然后说吉祥话,要么说完吉祥话然后夸人家漂亮,可偏有一位,直目竖眼看着照片在那里掐日子,说,哟,你们结婚有年头了啊,眼看就是七年之痒啦!
得罪秦桧也就罢了,另外一次,赵令矜和国家教委的领导一起喝酒,边喝,边感叹说,现在这世道真是不好,皇帝糊涂奸臣做乱,唉……这样下去怎么办啊。
虽然说宋人骂骂皇帝不是多大的事,但也要看谁来骂,赵令矜的悲剧,就在于他和文人们混得太久太投入,结果忘了自己也是有着广义上的合法继承权的赵氏子孙,是曾经手持金锏,能够上打昏君下打奸臣的八贤王赵德昭之后,而不是一个姓赵的普通文官。
赵令矜定“大逆”,之后,便是对赵汾无休止的迅问,逼着他把一个又一个的名字吐出来,画上手印。这个过程持续了很长时间,因为,秦桧曾经亲自拟过一张五十三人的名单,当中包括了胡铨、李光、张浚……和其它许多人,他必须确保,这些人要由赵汾供出来,然后定成死罪,办成铁案。
……所幸,天未假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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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面,出现了张浚这个名字。
他是南宋大将,更出将入相,在赵鼎、李光先后败走后,他一度曾成为秦桧的重要对手,并一样享受到了名留一德格天阁的待遇,是当时第一等的大人物。
……不过,我这里专门又提出来说他,倒不是因为他是大人物,而是因为,他身上一样有一桩文祸。
而且,是南宋第一桩文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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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向关中图事业,却来江上泛扁舟。”
这两句诗,是曲端的作品,也是曲端的死因。
曲端,是南宋初年川陕战区的重要将领,有能力有威望,但问题是,他同时也有一个坏脾气和一张大嘴巴。顶撞上级,轻视同级,都是家常便饭。
某一次宋金会战前,曲端对上级的方略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但没有被采纳。会战失败后,他到处去说自己的意见有多么正确,这一下终于激怒了张浚,于是,就有有心人把曲端的诗抄了一首拿来。
“不向关中图事业,却来江上泛扁舟。”
结合南宋初年的局势,这个罪名一下就套上了,“指斥乘舆”,你把意思说清楚,你在说谁不去光复关中,你在说谁划着小船往南边跑?
曲端被治罪,贬斥,很快就在贬所死于私刑,时年未届四十。
后来,张浚在多个不同场所表示了自己的后悔,也的确采取了一些补偿的措施,然而,斯人已逝。
周密比之为:“则秦桧之杀岳飞,亦不为过!”
曲端的这件事情,虽然从主角到配角到所有相关人员都是武将,但却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文祸,无中生有,却又解之合节,把那种若有若无的味道把握的很好,属于那种“一语点破,无从分说”的类型。在整个临安十八年中,能够与之相比的,大概也只有吴元美鸣条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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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元美,是李光《小史》案中的人物,他在李光治私史案发后,写了一篇《夏二子文》,声讨“夏二子”,也就是夏天出来活动的苍蝇和蚊子,里面有一句非常妙的双关语。
“夏告终于鸣条,二子之族,殆无遗类。”
这个“鸣条”,可以理解为风把树枝吹响,指秋风起,夏日终,但同时,鸣条又是一个地名,是夏商易姓革命的主战场,这儿的妙处,就在于“夏”与“鸣条”都可以作双重解释,又都能顺畅成文。但日后被定罪,也就定在这儿,假借四季更换,鼓吹易姓革命,想做什么呢你?
这篇文章出来后,就有人想上纲上线,初次尝试未成功,被上级官员驳回,最后,反而是在吴元美家里找到了突破口,才打动秦桧,对吴元美施以处置。
吴元美家中,有“潜光亭”和“商隐堂”,他的同乡郑炜抓住这两个名字上报,说“潜光”就是讲他潜心于李光,要结党,“商隐”那是自比不仕秦的商山四隐,表明他无意事秦,这样的分析诚然诛心,但也的确古雅,算得还有些些北宋文案相战时的余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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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已经快到一万字,突破了《无以言》的七千字,也超过了《桃花》的八千字。但虽然已经提到了很多人名,可要与那十八年中被打击者的长长名单相比,这仍然只是很小的一部分,限于篇幅,我不能一一介绍这些名字,不能一一记录这些事迹,但史自有书,名自长垂。
……再讲最后一个故事,讲完,《临安》也便完结。
在故事的结尾,让我们回到开头,回到胡铨的身上。在他被从广东驱赶到海南的路上,张棣刻意选择了一名刻薄的使臣押解,但,这名使臣却没能完成自己的任务。
胡铨路过雷州,当地的太守叫王彦,被评价为“虽不学而有识”,虽然文字上不行,但做事情有办法。他同情并且尊重胡铨,就找了一个借口,说这个押送的人涉嫌走私,直接抓了起来,自己派了人护送,并提供了丰厚的盘缠。
当时,已经是绍兴十八年了,岳飞已经死了六年,赵鼎也在前一年自尽了,但仍然有这样的人,愿意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作力所能及的庇护,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此谓,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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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几句闲话:南宋史,并非可以让人激昂或兴奋的一部史书,赵构与秦桧,都不是在身后留有美名的人物,但是,若读到南明史时,却会忍不住让人叹息,时无王谢、桓刘,也便罢了,何以欲求一赵构也不可得?而以欲求一秦桧也不可得?
何以,致此?!
孔璋字于西元二零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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