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逛超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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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美好超市之中人头攒动。

林志辉拖着一个购物篮,随着拥挤的人流缓慢地向前移动着。

昨天十几个人一直忙乎到后半夜,才将整栋二屋小楼腾空,人因马乏地跟着李平到他三叔的库房将就了一宿,再睁眼已经是下午,拒绝了李平一起给三叔打工的邀请,林志辉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出来找房子。

原本他跟着李平到网吧,就是暂时借个落脚的地方,过渡一下,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一直寄人篱下,现在李平的三叔看样子真是把他当福星了,诚心要把他留下,给出的工资待遇都不差,林志辉虽然还没有靠码字日进斗金,但这本书名气已经有了,各种粉的打赏也不少,起码脱离了一穷二白的境地,也该给想着自己找个窝了。

所谓有钱好办事,林志辉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四年,也算是半个本地人,他也没有去找什么中介,直接跑到城市边上新开发不久的小区里转了一圈,就租到一个崭新的两居室。

这里交通便利,小区外面五百米就是地铁,只需半小时的车程,即可直达商圈,虽然其他的各项配套设施还没有到位,但是已经通了网,对于林志辉这样的专业宅男,有网就等于有了一切,自然是再满意不过。

痛快地付钱交压金,林志辉很快就拿到了钥匙,得宜于现在超级小鲜肉的形象,风韵犹存的房东不仅答应先收他一个月的房租,还热心地开车将他拉到最近的超市,补充物资。

看着迷你小红车利落地调头,驶上主路,消失在车流之中,林志辉才转身走进超市。

由于是十里八村唯一的综合市场,超市的生意异常火爆,到处人满为患,林志辉只能秉着贼不走空,不对,是来都来了的心理,硬着头皮加入购物大军的行列。

好不容易杀出重围,买齐了东西,林志辉打算囤点宅男必备的战略物资,却发现前面似乎有什么打折,围了一圈人,将电梯口堵得水泄不通,便拖着沉甸甸的购物车打算绕路,走到一处人少的货架前,林志辉正打算穿过去,就看到一个理着平头,打扮得毫不起眼的年轻男子,伸手探入一个正专心挑选商品的顾客的包里,微微一转身,手中就多出了一部手机。

小偷。

林志辉挑了挑眉,看了眼那名仍是毫无所觉的顾客,正想着要不要管闲事,就听到一个颇为清脆悦耳的声音大叫:“抓小偷。”与此同时,一道身影冲了上去,一把抓住平头男子的胳膊。

那是个身材纤瘦的年轻女子,齐肩长发扎成马尾束在脑后,清秀的脸上带着紧张之色,大眼睛死死盯着平头男子。

平头男子脸上闪过瞬间的惊慌,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走过来,从他身后经过,平头男子立刻就恢复了镇定,用力一甩胳膊,对着年轻女子不屑地道:“神经病。不要血口喷人。”

“我亲眼看到你偷了她包里的手机。”马尾辫毫不示弱,

一边抓着平头男不放,一边回过头去看那个顾客,那人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连忙低头看,发现包上的拉链大敞,里面的手机不翼而飞,立刻叫道:“我的手机。”

“快点把手机交出来。”马尾辫双眼闪亮,对着四周围观的人道:“谁去把保安找来,这里有小偷。”

此时,骚动早已引来不少人的围观,有热心人去通知超市保安,林志辉注意到之前的那名中年妇女,又悄悄绕了回来,挤进人群站在马尾辫的身后。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平头男子眼中闪过一抹狠厉,反手一把扣住马尾辫的手腕,满是怒气地大声道:“真是贼喊抓贼,明明是你偷她的手机,看到我要提醒她,你就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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