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章 强大的战争机器(1 / 2)
骑兵和火枪兵各有优劣。
在这个没有机动车的时代,骑兵就是机动力最强的兵种,冲锋起来后杀伤力也极高,所以历朝历代,骑兵都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
骑兵确实很强,但是想要训练出一个合格的骑兵却非常难,一般来说除了游牧民族是养不起大量骑兵的。
通常来说,养一名骑兵至少需要十到二十年的马术训练,两匹以上的备用马匹,为了培养战马还要喂豆类麦类或者苜蓿等精饲料。
此外还要准备武器马具,需要专人打理战马,战时出征还要携带大量战马的口粮,因为光吃草是养不成战马的。
这样算下来,一匹战马的一年的支出相当于五个以上平民的年支出。因此一般只有游牧民族才养得起骑兵。
相比之下,训练一个火枪兵就简单多了,尤其是现在热武器精度并不高的时候,士兵们只需要训练两三个月,保证能够临阵不逃,可以瞄准敌人所在的大致方向,并且能熟练装弹射击就可以了。
16世纪末期最优秀的西班牙军事理论家当属博纳迪诺·门多萨认为,一个120人的枪骑兵连,如果能够分成数个小队从多方向同时向敌人发动冲锋,那么他们可以击败一支为数500人的装备火枪的骑兵。
常胜军的第一波骑兵冲锋并不乐观,帝国防线的火枪兵将第一波弹雨发射出去后,数百匹战马战马应声而倒,侥幸没有中枪的骑士绝望的被甩了出去,在这种骑兵高速冲击的时候,落马之后就算不死,也会重伤。
三列火枪兵各自发射了一轮后,排列成箭矢阵形的常胜军骑兵部队,前面探路的战马已经损耗殆尽。
率领三千常胜军的将领叫做刘舜仁,也算是前辽国的骁勇悍将,作战经验非常丰富。
刘舜仁知道自己的任务是试探敌方的虚实,所以看到前军转瞬之间就被击倒,他连忙勒住了战马的缰绳,撮唇长啸。
听到刘舜仁的哨声,常胜军的骑兵部队立刻分散开来,避开正面的敌人向侧方冲锋,测试帝国军阵地其他区域的攻击强度。
刘舜仁的战术选择非常正确,此举不但可以让己方的损失降低,还可以让敌军来不及调整防御重心,这样后续的骑兵就可以寻找到敌方的破绽,冲杀进去。
这种利用骑兵机动性来破坏敌方阵形的方式,在以往的战斗中效果非凡,但此时此刻,常胜军面对的却不是辽军和宋军,而是全员装备了火枪的帝国军。
火枪兵只要有足够的射击距离和充足的弹药,那就是无解的存在,不管常胜军的骑兵从哪个方向冲过来,只要他们到达不了火枪兵的身边,那就是一个个移动的活靶子。
“第一列,射击!第一列后撤,第四列上前,射击!”
“第二列,射击!第二列后撤,第五列补上,射击!”
“第三列,射击!第三列后撤,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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