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6章 食堂管理问题(1 / 2)
钱三运问:“石书记,如何加强监督?出现问题,如何惩处?”
石国红吞吞吐吐地说:“这,这个嘛,我还没有想好。”
钱三运又问镇人大主席宁先如:“宁主席,谈谈您的看法嘛。”
宁先如说话直来直去,不怕得罪杨志超:“我不同意石书记的观点,加强监督如同隔靴搔痒,作用非常有限。改变食堂管理的乱象,要有刮骨疗毒的毅力和决心,我的想法是,推倒重来,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杨志超大惊,没想到宁先如会来这一招。如果重新招标,他的小姨子很难中标,食堂可是一块大肥肉,每年纯收入少说也有二三十万元。他当即反对:“这哪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年限是五年,今年才第三年。如果今年到期,是可以终止合同的,关键问题是,还有两年才到期。我们最起码的契约精神还是要有的。”
宁先如说:“谁说没到期就不能解除合同?这几年,食堂办得一团糟,早就违反合同约定了!”
钱三运问:“合同原件在哪里?”
宁先如答道:“方主任那里有。”
镇党政办主任方志鹏负责书记碰头会的记录工作,每次开会都参加。
镇长杨志超当即说:“方主任,你去档案室将合同原件拿来。”
方志鹏马上就下了楼。
钱三运心里清楚,杨志超主动让方志鹏拿合同原件,说明合同内容对他小姨子有利,要不然,没有他的授意,方志鹏随便找个借口,宁先如也没办法。
方志鹏很快将合同原件拿过来了。钱三运浏览了一遍,合同约定的镇政府单方解约条款只限定在几种特殊情况:因食堂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也就是说,食堂伙食差,够不上单方解约条件。
钱三运看过后,将合同原件递给了宁先如。宁先如仔细看了看,指着其中的一个条款说:“合同上写得很清楚,食堂伙食差,可以相应扣减伙食补助。即使不解除合同,也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不能因为食堂承包者是镇领导亲戚就网开一面!”
宁先如有个绰号“黑脸包公”,杨志超对他恨之入骨,却毫无办法,只得辩解道:“宁主席,食堂承包者是我亲戚不假,但当时的招投标程序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并没有什么猫腻。这几年,她只赚了些辛苦钱。”
钱三运问:“辛苦钱?是多少?”
杨志超说:“我问过小姨子,她说扣除成本及工人工资外,每年只能赚个三四万元。”
钱三运又问:“几个工人?工资有多少?”
杨志超说:“五个工人,总工资每年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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