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温柔乡(1 / 2)

加入书签

半个时辰后,沈若兰穿着一身五成新的绸缎长袍,从一家当铺走出来,袍子是男式的,她的头发也梳成了男式的发髻,乍一看去,俨然是一个身形瘦小的少年男子。

这身衣裳,是她用空间里那几本书换来的,当初买那些书时花了差不多二两银子,如今就只换了这么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裳,真是亏死了!

不过,为了安全着想,亏也只好认了,不然还穿着那身显眼的粉袄子,万一被陈婆子的人逮住了可就嗝屁了!

为了让自己更不像自己,沈若兰还特意去了一家胭脂铺子,买了一盒便宜的胭脂,把自己的脸、耳朵、脖子等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擦的煞白煞白的,跟掉面缸里了似的,与之前的她派若两人,倘若乍看到这张脸时,连她自己都认不出那是自己了。

沈若兰满意极了,呵呵的笑了两声,大摇大摆的往街上去了。

她先去了平阳城的府衙,秃头盗窃被抓,这会子肯定是在平阳城的府衙里,她想去试探一下,平阳城的府衙跟秃头那伙儿人到底有没有关系。

倘若有,她就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若没有,她就想个办法把那些姑娘被绑架的消息传递进去,或许还能救到她们。

沈若兰很谨慎,因为她一直没忘陈婆子对她们说的——他们上面有人罩着,就算她们跑了,官府也会帮他们把她们抓回来。

这句话,她可不认为陈婆子是在吹嘘,这一点从他们进入乌孙后的表现就能看出来。

在楚国时,他们晓行夜宿,日夜兼程,如老鼠一般,连大路都不敢走。可到了乌孙,他们就堂而皇之的住在了村边的客栈里,一住就是多日,分毫不怕被人怀疑。

之所以敢如此嚣张,十有八九是有后盾在他们后面支着,这个后盾,很可能就如陈婆子所说的——是官府。

因此,她不会大刺刺的闯进去告状,免得救人不成倒搭上自己,只能在府衙外静观其变,伺机而动。

当她赶到时,秃头已经被大家扭送到了府衙,他偷盗别人的财物,还逞凶殴打苦主,不慎引起众怒,被众人狠狠的群殴了一顿,之后才扭送到平阳城府衙。

大家都以为能看到府尹大人审案,看见这秃头挨板子。结果被告知,府尹大人身子不适,今儿不能升堂审案,只好先把这秃子拘禁在牢里,择日再审。

沈若兰好生失望,只怕府尹大人的‘身子不适’和‘择日再审’是包庇秃子的托词呢,要是那样,那些小姑娘可就惨了!

她唏嘘了一会儿,只好离开了。

为自己的小命儿着想,她肯定不能久留乌孙,就算没帮到那些姑娘也没办法,多留一日,危险就增加一份,所以她必须尽快想办法离开这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