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因果(1 / 2)
庄叔颐简直不敢相信,这世上怎样这般无情冷酷的母亲。怀胎十月生下来的,经历了万般折磨可苦痛,才得到的这么一个心尖肉,怎么有人肯伤害这样的宝贝呢?
昔年她受到一点伤害,阿娘所表现出来的那些彻心的痛楚绝非是假的。而那一日,她跳下永宁江,阿娘那撕裂的痛哭,过了这么多年,仍然在脑海清晰的回响。
至于她自己,这么多年没能有一个孩子,以至于她那么偏爱小孩子。家里养的这一群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她还是爱到极致,哪一个受一点伤她都是不肯的,都心疼得落泪。
她那么爱小孩子,若是眼前被挟持作人质的是个国人的孩子,庄叔颐便是拼了命,也会去救的。她好歹也活了这些年岁,比那稚子儿童得过的快乐多得多,没有道理不去救他。更何况她是那最爱打抱不平,做些蠢事的庄叔颐呢?
可是,这是个日本人,哪怕是个孩子,也不能忽视掉。他的母亲要杀害她的性命,他的父亲可能正沾满她同胞的鲜血,他的国家在践踏她的祖国。这是个不该饶恕的人,不该拯救,不该起同情心的人,哪怕他不过是个孩子。
要她去救他,那难道他们之中会有谁去救她的同胞,她的祖国吗?那样天真的想法,已过了而立之年的庄叔颐再不能有了。
如果有,那也在这许多年的仇恨和痛苦中消磨了。
庄叔颐望着那孩子,想到的却是大姐,那个哄她睡觉,为她抱不平,教她读书习字的她从幼年时就仰望着憧憬着的大姐。
——她拒绝了表演。日本人当场开枪,杀死了她。
——好好读书,榴榴。也许我们能从书里找到答案。
大姐,书上尽是些骗人的东西。什么仁义道德,狗屁!为善者不得善终,作恶者福禄尽受。
这世道不公!除非你再次出现,像北平那一日一样,否则我一辈子都绝不会原谅那些屠夫!
“反正,那是你的孩子,那是我仇敌的孩子,不关我的事。你要杀便杀,要刮便刮,与我何干。”
庄叔颐闭上眼睛,转身拔腿逃走,从这残酷的命运里。但是不管她如何捂着耳朵,闭上眼睛,那些尖锐的、悲惨的、凄厉的叫声依然不住地钻进她的脑海之中。
人是很柔软、很脆弱的生物,而不满一岁的稚儿尤其如此。但是庄叔颐从未想过清脆的西瓜破碎的声音有一天,也会令她如此的毛骨悚然。
庄叔颐情不自禁地,几乎没有任何的防备回过头去。那惨痛的景象,好似人间地狱。鲜血如同汁液四溅于泥土、树干、灰黄的枯叶之上,嘀嗒嘀嗒,一滴一滴顺着岩石的缝隙,流落下去。
那是个孩子!活生生的,曾在她怀里嬉闹过的孩子!
庄叔颐只觉得浑身都失去了力量,几乎要瘫坐在这地上了。她不能明白,她不敢明白,人性这个词的背后竟然蕴藏着这么多这么可怕的东西。
她愣在那里。
可是敌人不会给她这样的时间。
子弹射穿她的腹部,划破树干的表面,激起碎片扎进她的肉里,疼痛总算叫她清醒过来。这不是怜悯别人的时候。庄叔颐挣扎着想要躲开,但那恶魔却步步紧逼,一把将她按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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