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南荒短腿明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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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舒的脸色阴沉无比,提着毛笔的那只手不断颤抖,之前他同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老怪物对了一掌,饶是他已经拼尽全力,都无法靠近面前这老怪物的身子,倒是那老怪物手中的羽毛随手一挥,一道

五色神光刷出,其锋利之程度,差点将徐舒的胳膊给削掉一半。

“你这三眼老儿,江东城蒹葭书院岂是你能撒野的地方?你若是识趣,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若是你非要这般咄咄逼人,当心苍师出来之后,让你吃不了兜子走!”

那短腿老头儿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般,笑声尖利,根本不似人声,倒像是鸟类的啼鸣。

“我孔雀明王纵横南荒数千年,误入古阵来到了大荒这处穷乡僻壤之中,心中已是十足的悲愤,怎容你一个那支笔就来当武器的小娃娃羞辱?看招!”

短腿老头儿并非是大荒人族,而是南荒的孔雀明王,本体是一只羽毛五彩斑斓的孔雀,生性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故而素来都以盗宝为主业。

短腿明王几乎将南荒妖族先辈的祖坟给挖了一个遍,他一直都坚信自己手中的五色神光能够将业障消掉,这才肆无忌惮地穿梭在各个墓葬之中,流连忘返。

终日打雁,定会有被大雁啄瞎眼的那一天,短腿明王就是在盗一处妖族大墓的过程中遇到了古阵,然后被丢到大荒来的。

短腿明王当年可是亲历过五荒混战,曾被大荒涂山城城主涂山氏拎着两包菜刀追杀十万里,差点丧生在那菜刀之下,变成涂山氏的下酒菜,这可在他心里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后来自然就怂了。

短腿明王以为大荒的修士都和涂山氏一样生猛,早已在心底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故而刚来到大荒的时候,见大荒中处处都荒凉无比,小心肝那叫一个拨凉拨凉的,简直就是进了屠宰场一般。

短腿明王在大荒中畏手畏脚走了好几天之后,惊诧地发现,大荒里似乎没有修士了,大荒人族身上半点修为都没有,这让短腿明王稍微松了一口气。

只要不做的太过分,就算大荒里有千年不出的老怪物,那也应该不会出来和他干架吧!

大家都是修炼千年以上的人了,怎么能够一言不合就动手开打呢?

江东城距离短腿明王穿越而来的地方并不近,但是奈何江东城的名气太大,几乎整个大荒的人都往江东城涌来,这让短腿明王十分好奇。

莫非是江东城出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宝物?

对‘盗宝’十分痴迷的短腿明王怎么可能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尤其是当他靠近江东城时都没有感受到想象中的窥探,这更是让他喜上眉梢!

如果当年的那些老对手都还活着,定然不会允许他轻易进入地盘的,而如今的他大喇喇地就从江东城城门中走了进来,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那些老对头都已经死了!

短腿明王心中那叫一个畅快,比大夏天吃了一大坨冰块都要感觉舒畅。

既然来了江东城,短腿明王自然是要跟随人族进入蒹葭书院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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