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暗黑之始(2 / 2)
叶奇不耐烦道,“你自己看着办吧,出了事自己担着。我不管了。”
说完,叶奇拿起包,走出了咖啡馆。
阳光火辣辣地照着,想起刚刚店里发生的狗血剧情,再想起刚刚陆缜的话,叶奇不由地一阵心烦。
为什么自己的合伙人是个这么一个良心好的人呢?
在这个世界上良心好真的能过得好吗?
叶奇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但他知道,
那些没有下限、不择手段的人,
往往比那些守着道德标准的人,
活得更滋润、更自由,
也更像人。
人是什么?
骑着小破车,叶奇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众多哲学家也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人,
是什么?
为了生存而生存的动物?
这个解释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是读书,为了改变命运。
古代的寒门与士族,在现代有着很好的延续。
等级制度似乎消失不见了,但依然隐藏在社会中。
有钱、有权,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有钱,就能请到最好的律师,黑的能说成白的,而白的能被说成黑的。
杀人犯能被无罪释放,而无辜者却会锒铛入狱。
法律,
或者说,
秩序,
有时候,
真的不怎么靠谱。
可以说,
法律,
是少数人的利刃,
同时,
又是多数人的枷锁。
对平头百姓来说,律师,通常是与“讼棍”联系在一起的。
将法律玩弄于鼓掌之中,将法律驯服,将之服务于少数人,
这,
就是一些律师的所作所为。
比如蝙蝠侠,一生从不杀人,即使生死关头,也不杀人。
为什么?
只是因为人生准则吗?
不!
因为杀人犯法。
一个公民没有剥夺任何人生命的权利,
即使他是,
蝙蝠侠。
行侠仗义,在现代社会是行不通的。
如果有人想当劫富济贫的大侠,还是先想想怎么躲过遍布全国的‘天眼系统’。
警察可不是吃素的,像超人那样戴副眼镜就没人认出来的情况,在这里是不可能发生的。
即使你全身套在袋子里,条子吗依然能把你一层层给扒开。
同时,还会有相关部门来找你追讨关于被毁坏公物的赔偿问题。
什么?
你救人了?
行,
给你发个奖章,
顺便开个颁奖典礼,
但麻烦结束以后把账单付一下。
像蜘蛛侠这种穷孩子,做一件好事,大概就得破产。
除非像小妮妮那样的财主,毁了纽约照样钱袋鼓鼓的。
骑着车,幻想着自己做超级英雄的梦,叶奇的车越来越快。
“砰!”
一声巨响过后,
地上,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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