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第两百八十八章(1 / 2)
元朔二年, 十月,赵嘉升任朔方郡太守,即将奉皇命北上赴任。
因朔方郡设立不久, 此前营造的城池, 在同匈奴大战中遭到损毁,赵嘉出发之前,特召集百名工匠,并请下圣旨,允他赴任之后,征调当地青壮及牧民修筑城墙要塞。
郡下辖地甚广, 又将徙民屯边, 赵嘉职责甚重,实在忙不过来, 韩嫣主动请命, 出任朔方郡都尉, 随赵嘉一同北上。
两人卸任校尉,之前麾下两万将兵,除调拨的六千步骑,余者俱留长安, 归入曹时和李当户营中。待新选校尉就任, 亲军会再分五营, 拱卫天子京师。
从九月到十月, 魏尚连递奏请, 言精力体力每况愈下, 实不堪郡内军政。魏悦比赵嘉早一步出发,日夜兼程赶往云中。
魏悦出发当日,赵嘉、韩嫣、李当户和曹时出城相送。
几人在城郊话别,以茶汤代酒。
手托杯盏,李当户和曹时同时皱眉,赵嘉和韩嫣对视一眼,其后抬头看天。
上月鲁王、长沙王连传噩耗,震动朝野。
这两位都是刘彻的亲兄弟,长沙王更在南征时出钱出力,立下大功。其后深体圣意,自己出人出钱,在南越开辟柘田,准备大展拳脚。突然间薨逝,实令人措手不及。
鲁王去后,王太子刘光继位。
其年岁尚轻,又不爱读书,整日沉迷乐舞车马,国事一概交给国相,已有昏聩之相。其余王子年岁更小,有的还在襁褓,借朝廷推恩,各得一县或数县地,却无能进行治理。
事情闻于长安,经主父偃奏请,既无能治理,当仅留税收,县内诸事俱交官寺。
论理,此言本该招致反对,偏有鲁王妃出面,使事情的推行异常顺利。
究其原因,并非鲁王妃多么深明大义,坚持和朝廷站在一边,而是鲁王沉迷音乐,宠爱妾和舞姬,爱屋及乌,比起王太子,更喜欢小儿子。
数年下来,鲁王妃受够窝囊气。好不容易熬到鲁王薨,自己儿子嗣位,却要遵照推恩令,分给庶子食邑,怎不令她郁气在胸,怒意难平。
主父偃的奏请,本意是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及宗室势力,却暗合鲁王妃心意。
于是乎,哪怕存在反对声音,鲁王妃仍力排众议,坚奉圣命。
亲娘已经点头,年少又无心国事的王太子自然不会反对。就这样,原本宠爱在身,几乎能同王妃分庭抗礼的几名妾室,陆续被送出王府,前往亲子封邑。
有朝廷旨意,又有鲁王府在侧,即使王子成年,除每年税收,也无能-插-手-县内诸事。
不过事无绝对。
随着汉帝国对外征伐,疆域不断扩张,若宗室子弟足够争气,才学武力不亚他人,未必不能以战功再封诸侯,功劳足够大,封王亦非虚话。
反过来说,没有这份能耐,最好莫要蹦高,心甘情愿做个吉祥物,安于现状才是本分。
相比沉迷酒色,身体早就垮掉的鲁王,长沙王之事略微复杂。
刘彻不信向来健壮的王兄会突然薨逝,特命当地官员及绣衣使者详查。最终查出,是有越人首领进献美人,和怨恨刘发的国官联手下-毒,当即雷霆震怒。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
因刘发之死,刘彻下旨国官斩首,夷三族。诛越人首领,该部男子皆杀,余者尽罚为奴。
案件了结之后,刘发长子刘庸嗣位。余子及翁主各得封邑。因刘发在南越有大量柘田,长女和次女主动上禀,愿将封邑让与兄弟,自请往越地。
刘彻感念亲情,准两人奏请。
两位翁主年纪虽轻,却是聪慧过人,性情果决。
抵达南越之后,采取-铁-血手腕,敢乱者杀,心怀不轨者杀,不从汉令者杀。短短数月时间,杀得当地血流成河,凶名传遍百越。
鉴于这场杀戮,宵小之徒再不敢冒头,匪盗及叛乱之人更是销声匿迹。
同这两位翁主相比,此前逃出汉边,投靠匈奴的刘陵,未免令人不耻。
在押送入京之后,赵嘉再未听到过关于她的消息。
唯一能确定的是,刘陵已经身死,而且未按宗室礼仪入葬,史官都未曾录笔。如非在百越杀出凶名的长沙王女,他甚至已经忘记此人。
几人在城外送别,以茶代酒,是因天子悼念兄弟,禁长安市酒一月。身为朝廷官员,自然不能以身试法。何况五人升迁太快,不知有多少人等着抓他们的小辫子,更要倍加小心。
魏悦手持杯盏,仰头一饮而尽。握拳捶过曹时几人肩头,其后覆上赵嘉前臂,道:“阿多,我在北地候你。”
话落,纵身跃上马背,猛一拽缰绳,战马发出嘶鸣,人立而起。
“保重!”
冷风呼啸,黑色大氅在风中翻飞,掀起同色衬里。
赵嘉站在原地,目送魏悦一行驰远,彻底消失在视线之外,方才收回目光。
正准备转身离开,脸上突然感到一抹凉意。
抬起头,漫天雪花洒落,洋洋洒洒,覆上巍峨城墙,铺满脚下大地。
长乐宫内,王太后躺在榻上,陷入昏迷,药根本喂不入口,尽数顺着嘴角滑落。阳信和隆虑守在榻边,见状,忙命宫人取来巾帕清水。
“再去煎药。”
不顾刺鼻的气味,隆虑公主坐到王太后身边,仔细擦拭她嘴边的污痕。阳信本想上前,实在受不住药味,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
对上隆虑的目光,阳信不免有些心虚,咬住下唇,为掩饰愧疚,将远在渔阳的二公主扯了出来。
“母后病成这样,渔阳早该得信,为何还不回来。”
“阿姊。”隆虑公主皱眉,止住阳信的话,“渔阳郡距长安甚远,来回都要时日。母后病情渐有好转,阿姊说话总该留心。”
“我哪里说错了?”阳信不忿。
想到隆虑如今的日子,对比自身,不忿转为怨恨,眸光一利,就要与之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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