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血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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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万代表什么,四十万什么概念,四十万代表一个四后面跟着五个零啊,多么吃惊的数字,我老爸拼搏了几十年不知道能不能达到的数字,王景天居然一下子就拿出了这么多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结果很简单,衣服留下我们走,手里拿着四十万一头扎进名衣店一人买了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

付账的时候我卡往刷卡机子上一贴吓了我一条,两身衣服居然花了二十多万。

当然钱这个东西在特的眼里不算什么,虽然他是没落的血族王子,不过就他身上现在戴的这些首饰估计随便一件也值百万。

我结交特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他身上这些价值连城的古董,而是因为我们同为异类的那一方面让我不得不结交他,如果换成我是正常人,谁会那么傻去接触一个吸血鬼啊~

出了名衣店,天色已经微微黑了,特的一身黑色劲装配着肌肉看的是那么的有范,再看看我的一身休闲装把我包裹的就像偷羊的贼一样,与特站在一起简直就可以用一句话形容,好像是:‘‘没有长得差的辅助,怎么能显出你的美。’’

唉~你不知道当时我是郁闷到了极点,主要原因还是我不太会打扮,因为我就是一个邋遢的小男人,平日在家也就是胡乱搭配,如今习惯了也就很难改了。

其实我觉得自己长得属于那种中等水平,平日里看自己也分早中晚,就是觉得自己挺奇怪的,早晨看自己觉得自己长得很平常,中午觉得自己很丑,晚上一照镜子又觉得自己很帅,你说奇怪吗,这脸感觉就是会变?~

跑偏了,希望各位可以谅解,我们言归正传~

我和特走在大街上,路人更多的目光并不是看向特这个大帅哥,而是都看向我,当时我就郁闷了,心想:‘‘哎,我有那么帅吗?’’然而一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改变了我的想法。

那对情侣走到离我还有一米的时候,那女的就说:‘‘谁家精神病跑出来了。’’当时我就懵了。

原因很简单,我这一身打扮杂看杂不顺眼,因为是入秋了我身穿一个牛仔裤和黑褂子打扮,两者很不协调造成了别人的偏见。

我告诉你吧,其实那女的从我身边过得时候,我就想把她胸前那俩馒头给她捏爆,以解我心头之恨。

天黑的很快,几个小时的时间大街几乎变得十分冷清了,但是我也不能在这里展开翅膀,于是拉着特寻找黑暗的小胡同,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是一个超人一样,变身需要在电话亭里穿衣服。

城市的夜色也不是安全的,尤其在那些小胡同里,一些猥琐的青年总会趁着夜色办一些属于强奸的事情。

我和特本来都是属于夜族的,眼睛和耳朵灵的是常人的百倍,刚到一个黑乎乎的胡同口就听到里面女孩子的哭声伴随着猥琐男的淫笑,那女孩边哭边说:‘‘求求你们,不要......’’

唉~当时我就想:‘‘这女的真傻,不知道她的这些无谓的反抗只会使这些色狼性奋。’’我摇摇头停在原地。

特走着走着发现我停了,他也停下说:‘‘哎~快走啊!’’

我心里当时很纠结,到底是走还是英雄救美,但是最后还是理性战胜了纠结,理性告诉我要去救那名女孩出狼穴。

特跟着我向胡同深处走去,因为我们是夜族所以并不在意黑暗,而黑暗只会让我们更强大。

卧槽,这胡同够长的,走了一大会儿才看到五个社会青年在围着一个女孩拉扯。

女孩穿着学生装,一看就知道是跳墙出来的,毕竟这种事大部分学生都干过。

女孩的学生装是那种连衣裙式的,我估计这女孩也就有十六岁左右,身材和脸蛋绝对属于上乘。

女孩抱着双腿蜷缩在角落里,我看到她哭的很伤心,因为我看到我旁边的血族王子居然也流起了眼泪,我一巴掌砸他头上低声说:‘‘又不是情感剧场,你丫的哭哪路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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