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借刀杀人(1 / 2)
当林雅诗的案子爆发之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整个流程的人物都准备来一次从重从严的处理,等于卖给黄法洪一个面子。三大系统都已经摩拳擦掌,磨刀霍霍。
但是让三大系统意外的是,作为“苦主”的高家没有纠缠。虽然你高龙生攀附上了黄书记,但多少也要给大家打个招呼不是?这么大大咧咧的,显然有些不上路。
但是随后黄法洪的暗中指示,让大家更意外。黄法洪说“大家不要徇私情、让他脸面挂不住”,要“秉公执法”。而且黄法洪还表示,毕竟是高威首先辜负了林雅诗那个女孩子,一个刚出校门的女孩子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也可以理解。这女孩子,也够命苦的了。
总之,黄法洪的大度让人叹服,有人私下里开玩笑说,就凭人家黄书记这种高风亮节,死了都能盖国旗。
……
开庭当日,法庭之中没有多少人,稀稀拉拉。高家人根本没有到场,只是简简单单请了个律师。而且审理过程更简单,因为那律师并没有做出多大的争执,完全认同法官的意见。
最终判决结果:林雅诗以故意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高龙生的律师和林雅诗的律师都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一年,稍稍舒缓了高龙生一肚子的窝囊气?未必!
因为高龙生忽略了一点:林雅诗现在是个孕妇!
根据法律规定,孕妇和哺ru期的妇女,哪怕是犯下了杀人罪,都不能执行审判结果。要等到哺ru期结束之后再执行!这一点所体现的,是一种人文关怀。因为哪怕这女人罪大恶极,但肚子里的孩子毕竟是清白无辜的。
而且,孕期也是计算进入刑期的。比如说判刑三年,但是这个女人已经怀孕了,那么要等她生完孩子、并且结束了哺ru期之后,才会将她收押进监狱里。前面这些日子都计算进入刑期,那么她坐牢的时间也就一年多点。
但是,林雅诗的刑期一共才一年!
也就是说,假如林雅诗坚持生下孩子,那么一天的牢房都不用坐。
其实按照易军一开始给林母的“规划”,有可能判刑三年。那么就让林雅诗先怀着孩子几个月,同时让她找个好人家嫁了。在法院尚未察觉的时候,再度怀孕、继而进入哺ru期。当哺ru期结束之后,顶着压力怀次二胎,到时候三年刑期就过去了。
只不过,现在林雅诗一共才一年刑期,而她又决定将孩子生下来,那么所有的麻烦都自然消失。
一天牢房都不用坐,高龙生知道之后可能会气炸了肺。但是他的律师已经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了,那么就是后悔也没用!
果然,当高龙生和高威得知这个消息之后,脸色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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