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擂台(1 / 2)
从昌城到宋子,再到宜安。再有两日功夫就可以到达中山国的重镇城市蒹葭。
一路来林洛的所见所闻,亲身经历了这些外族人的豪爽和狠辣。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两种极端的表现,那就是直接!
很直接!
喜欢一个人直接,讨厌一个人也很直接。
甚至一路来林洛见过,只是因为不喜欢对方的胡子,就大打出手的。
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句话在这个地方根本不通用。
老马的速度虽然没有老黑那么快,但是贵在持久。
如果要分个类型,老黑属于爆发型,而老马则是慢跑耐力型。
而且林洛关注的最重要的一点,这老马的腱力,耐力极其厉害,小腿关节处经过这几日的饮食锻炼,骨节已经有拳头大小。
这外域的马,本来就是高头大马,气势森森,身上鬃毛和脚踝处的毛须,都给人一种独特的冲击感。虽然马已老,但身上的瘦骨嶙峋,老骥伏枥的感觉,如盘根错节的枯木,即便给人一种苍老的感觉,也蕴涵几分劲力!
最让林洛受不了的就是,这么一个彪悍民族的路上,三天竟然没有一队劫匪。
让林洛想反打劫点钱的心思落了空。
其实也不怪林洛这想法,只不过这中山国实在特殊。男人都是极为崇尚武力,就是寻常百姓也能武上一下子。虽然如其他七国,施行了城镇制度,但是城镇,实际上来说更像是边荒的集市,除了一些城内有经营的,很多人都还是习惯在外自己划一片区域建房子养牛羊。
这种情况下,强盗显然是一份风险高,收入不稳定的职业。
首先得有过人的武力,才能够击败路遇的商客。其次商客手中得有价值高的物件,否则辛辛苦苦开张下来,赚的还没付出的多,那就亏大了。
若是有过人武力,在军中担任士官或是去大户人家做保卫,也比这每日打西北风的生机舒服惬意的多。而且这中山国不比其他,一个城镇更像是一个小部族,若是有人在他们门口抢劫断生意,那可不是官兵出马,而是整个城镇年轻力壮的男丁出来剿匪。
从成百上千人的包围中逃脱,简直是天方夜谭。
于是这些日子,林洛都是顺道摘些野果子充饥。好在现在中品武者,并不需要每日摄食,基本三天一顿饭就可以保证精力和代谢。
又是两日,老马的耐力速度又提到一个档次,比那些年轻力壮的骏马也丝毫不逊。
这老马识人,知道是主人将它从地狱中拉了回来,未经如何驯服,就已经乖乖配合,几日的磨合,现在基本上林洛的些许动作,老马就能通人意,明白怎么去做。
现在唯一让林洛头疼的问题,反倒成了钱。
从蒹葭开始朝赵国驶进,不可能一路上都没有一分钱,以前随手造福人民的行动,在这个邻国,竟然完全行不通。此时林洛才懂得什么叫做一分钱逼死英雄好汉!
在蒹葭城的门口,林洛仰首看着城门楼上【蒹葭】两个大字,顿时觉得亚历山大。
“先进城再说吧!”
林洛下马,牵着老马进了城。
这大城果然不是那些一路来的小城镇可以相提并论,显然正规了许多。门口守卫军衣上的皮毛绒毛,更是添几分异域色彩。
身上身无分文,林洛连今晚就宿的地点都还没着落。
蒹葭城不愧是中山国数一数二的大城,盛况比之方圆规矩的邯郸城,也是繁盛。
少了规矩方圆,但是给人一种热闹的感觉。
林洛牵着马一路走着,瞧着周围的风土人情。这城里的人,喜好就有些被同化,穿着也是透着一丝中原风格,而且据林洛观察,这些中原风格装饰的人,身份自是不低。
就在林洛牵马观察的时候,前面一阵阵不歇的叫好声,吸引了他。
“到底有什么有趣的事情?”林洛牵马挪步,朝人群哄闹的地方走去。
高台之上披红挂绿,看上去极为喜庆,两个半裸汉子刚比试完,一个人将另一个从擂台上甩出去,两人的格斗风格,让林洛想起了后世蒙古的摔跤技法,两者颇为类似。
“还有没有人上来挑战巴图的,若是没有人,今日的一百两白银奖励,就全归巴图!”台上另一个主持说道。
“慢着,我不服!”台下一个背长矛的髯须大汉一跃跳上台,身轻如燕,落地一声不发。
“好身手!”台下看戏的人鼓掌叫道。
林洛好奇,问身旁鼓掌叫好的人道:“请问下,这么热闹是怎么回事,好像还有奖励?”
百姓见林洛一身猎户装扮,腰间别着一柄长剑,就知道这也是位通晓武艺的汉子,热情的介绍道:“这可是城里大户人家办的擂台。如果能连守一天,就能得到一百两银子的奖励!连守两日不败,就能得到二百两银子!如果能连守三日,就能得到五百两!”
三天五百两!也是大手笔啊!
那百姓接着说道:“这台上的巴图,昨日已经守了一天,一共连败三十四个对手,今天若是没人上台,他就连续称霸擂台两天,那可就是再得二百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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