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天定的良缘是分不开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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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会让自己失望。欧阳小默总有一种感觉南宫继凯在透过自己看另一个人。这点欧阳小默还是很不满的。毕竟自己就是自己,不想被当做替身。欧阳小默一联想,不会是因为自己和南宫继凯想的那个人长得差不多,所以才让自己当他助手的吧。欧阳小默上下打量着南宫继凯,想想他应该不会像以前的大老板那样吃自己豆腐。毕竟秦秘书那么漂亮,不可能说会看上自己这种小白菜。但是。。。欧阳小默马上做了一个防卫性的动作。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

田晓天看到欧阳小默的动作,就马上把她的手拉了下来。这傻孩子难道不知道,电梯里面是会反光的吗?南宫继凯也看到了,咳嗽了一声。欧阳小默表示很尴尬地挠了挠头,低头用脚画圈,头都快低到地上了。田晓天捂着嘴,想笑也不敢笑,毕竟那是上司嘛。南宫继凯电话响了,一看来电显示是秦赵沫的,就皱了下眉,不情愿地接起来,毕竟是自己的秘书,说不定是有啥急事找自己。南宫继凯有点后悔,当时不该找一个女秘书,事情各种不舒服,应该找个男秘书的。接起电话南宫继凯反而松了口气,听到说是让他看一下她写的问卷调查。南宫继凯挑了下眉,这不像是秦赵沫的风格,她不是一向不喜欢干这些小事,只喜欢那些对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这次倒是令他有点吃惊。不过不得说,他这个秘书确实是有点真材实料的。

“叮”的一声,电梯停了,欧阳小默像火箭一样唰的就冲了出去,把还在想工作的南宫继凯吓了一跳,田晓天马上反应过来,跟南宫继凯说:“南宫总,我们先走了,欧阳小默着急上洗手间。”刚说完,也跟随着欧阳小默的身影跑了出去。南宫继凯在风中又凌乱了一次,他第一次见识到了女孩穿着高跟鞋如风一般的速度。他有那么可怕吗,欧阳小默和田晓天跑那么快。害得他都不得不重新看一下自己,是自己哪里着装不合适吗?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就是洪水猛兽。南宫继凯想起欧阳小默刚刚在电梯里的动作,越发地感觉这个女孩真的是很傻很天真,他有一种预感就是在和欧阳小默接下来的合作中是会非常愉快的。

欧阳小默和田晓天跑出去之后,俩人在路边,突然之间看着对方就那样哈哈大笑起来了,接着又停下来,一起看向后面,然后跑了起来。欧阳小默拽了田晓天一下,顺便将脚上的高跟鞋脱了下来,提在手上,说道:“不行,我跑不动了,这次让我知道,原来女生就是天生的高跟鞋女王。我懂了为什么林萧最后还是穿起了高跟鞋,扔下了帆布鞋。我穿上高根鞋也是会跑的。真不知道自己当时哪里来的勇气,穿着高跟鞋跑出去这么远。”田晓天表示很嫌弃地离欧阳小默远了点,虽说自己性格大大咧咧,但是在马路上还是要保持形象的。欧阳小默跑过去,拉住田晓天的胳膊。俩个人笑着走向那家好吃的店。歌声在空中飘荡,“要做一个女王,自己的信仰。爱自己才能够,有被爱的希望……”

郝伟民回到办公室后,发现桌子上多了一个便当盒,他还是很奇怪地拿起了盒子看了看,盒子上贴着便利贴“胡组长,给你的饭”,接着是一个大大的笑脸。他想了想会是谁给他做的,绞尽脑汁想不出来,干脆就坐下吃吧。饭是普通的家常菜,还有一个汤,菜的样式都是自己平常在食堂吃的,由此得来一个结果就是,做便当的这个人,经常和他吃饭,或许说是刘一锅他吃什么。这顿饭还是很幸福的,在外面打拼,好久都没吃过有家里味道的饭了。

有人说,工作时的男人最有魅力,女人肯定也是一样的道理。女人的魅力不在于她的外貌或穿着如何,而在于她自身的魅力。我们经常会发现有的人不论穿的多么大牌,但他给人的感觉依旧是不舒服,也因为有这个原因,所以有一个词叫做“暴发户”。我们有时候不齿于暴发户的某些行为,却从未发现可能自身也在做着这种事。貌似不是神似,世上长得差不多的人千千万万,正如一句话说的那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都在努力寻找着属于自己的MR.Right。世界上最美好的爱情就是一种暗恋,但世上最悲哀的爱情也是暗恋,你爱的那个人却不知到你对他的那份爱恋。天定的良缘是分不开的,每个人心里的某个地方,都会拥有一段白月光。用遗忘去想念,忘记比铭记更难。

“星星在天上写诗

浪漫到放肆

嘴角的吻还未湿

我还受掩饰

我调整了我坐姿

假装更矜持

你的紧张你的公式

就像个孩子

你把我喝完的可乐

来换当作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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