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致虚守静,复归其根(1 / 2)
致虚极,守静笃[1]。
万物并作[2],吾以观复[3]。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4]。
归根曰静,是曰复命[5]。
复命曰常[6]。
知常曰明[7]。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8],容乃公。
公乃王,王乃天[9],
天乃道,道乃久,
没身不殆。
注释
[1]笃(dǔ):纯粹。
[2]作:生长,指生命的生长。
[3]复:循环往复。
[4]根:根源,初始本真的状态。
[5]复命:复归本真,天命。
[6]常:即常态,守常不变,指万物生长的永恒规律。
[7]明:了解,明了。
[8]容:宽容、包容。
[9]天:指大自然。
译文
心灵达到空明虚无的境界,就会拥有清静自守的状态。
在万物蓬勃生长时,我以虚静之心观察万物生死循环的规律。
天下万物,都要返回到它最本初的状态。
这种回归叫作"静","静"即是复归本真状态。
回归本真是万物发展的自然规律。
能够认识明了这种自然规律,就叫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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