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悠兮贵言,功成事遂(1 / 2)
太上[1],下知有之。
其次,亲而誉[2]之。
其次,畏之。
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3]其贵言[4],功成事遂[5],百姓皆谓:我自然。
注释
[1]太上:至高无上,这里指最高明的统治者。
[2]誉:即赞誉、美誉。
[3]悠兮:悠闲自在。
[4]贵言:指不轻易发号施令。
[5]遂:成功。
译文
最高明的统治者,人民只知道他的存在。
次一等的统治者,人民尊重称赞他。
再次一等的,人民畏惧他。
更次一等的,人民轻视他。
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自然不信服他。
统治者悠闲自在,不随意发号施令,等到事情办成功了,百姓都会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解读心得
1.本章中,老子说明统治者的最高境界是无为而治,只有无为,才能做到无所不为。这就是要统治者顺道而行,施无为之治,自己省心省力,百姓也能自治。这样,各得其所,各就其位,各行其事,各得其安,从而使得百姓安居乐业,国泰民安。这就是"太上"君主治国之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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