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狩猎(1 / 2)
午时刚过,秦尊就换上了铠甲,准备上场。念安撑着身子,出来看了一眼,要狩猎的人都整装待发,各自乘着各自的战马。
秦肃身着大红色的铠甲,周身保护皆是由金子所镶,头顶逮着的头盔看起来甚是英姿飒爽,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熠熠生辉。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么一看,秦肃还蛮正经的,身下靠鞍的也是有名的汗血宝马,秦肃叫他踏雪,因其黑色的全身,只有四蹄是白的,一人一骑看起来雄姿勃勃。
秦曦着一身深蓝色铠甲,周身保护也为金子所镶,穿着这样一身的秦曦,看起来更是冷冷的,像是位居高处,睥睨一切的样子。身下是他自小养大的宝马,风骏,是汗血宝马里不可多得的良种,风骏一身纯白,经秦曦细心的打理,没有一点的脏,一点不像是马,倒像是人。风吹过,将马尾吹起,在风之中,显得更加雄纠气昂。
秦煜身着青色铠甲,身下的宝马虽然没有秦肃的踏雪有名,却也是不可多得的好马,名唤炽翼。因其全身棕红,像是炽热的火焰而得名。可是手中的宝剑确是出自名家,手轻轻一划都可以深入骨中,更可破石,可保护他不受近身伤害。但是他无所谓这种刀枪的东西,狩猎拿着剑也不太好用,对他来说,这炽翼能带着他到处逛逛就好。
秦尊一身的绿色铠甲,仿佛可以藏身于绿林之中,用念安的话来说,是“保护性”极高的一身铠甲。秦尊身下的名马名唤旋羽,因其脖颈处的毛发微卷所以取名旋,旋羽正穿着念安花了小半个月为它缝制的铠甲,虽不名贵,确是万中无一,可把秦肃眼红坏了,差点没忍住用了那留下的一个要求。
其他几人,念安认得的并不多,不过是安将军安言,曾在丞相府的时候,有见过他与父亲来往过几次,陈烈大将军,听说过名号,今日也是第一次见,这些他也知之甚少,其他人他也是见所未见的。所穿所骑都是人间至胜了,左右不过那些将军,亲王,皇族罢了。
“呜~呜~呜~”
震耳欲聋的号角声吹响过后,未时刚到,穿着铠甲的几个皇子和将军,皇族,都一致向深林之中冲去。念安心想,这何止是一场狩猎,更是一场皇威的追逐赛。
狩猎场之中。
咻~
秦曦一箭过去,便有一只小鹿倒下,随后跟上的人捡走了猎物。
秦尊也不示弱,咻咻咻,三箭齐去,一次击到两只兔子。
秦肃倒是心大,朝着天空中一只正在盘旋的鹰就是一箭,只不过那箭落空,很快便飞入密林之中。
秦曦骑着自己的宝马,一路往深林里的一只小兽追去。
秦煜也算一介文人,不屑于这种残忍血腥的争斗,不过是往秦曦的箭筒里塞了几支自己的箭,秦曦也没拒绝,接过了,他所要的就是不要让自己结束的时候输得太难看罢了,仅此而已。于是,便骑着宝马,在林子里散起步来,还时不时地念叨着王维的《观猎》:“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秦尊虽然武艺差了一点,却是认真地在一箭一箭地发出去,虽说箭术不精,能够射中的东西并不多。凭着给念安射一只野兔尝尝的心态,在尝试射出了十支箭以后,总算是射中了一只野兔子。
其他的几位将军,贵族,也不甘示弱,纷纷出箭,不过是片刻,林中传来的叫声越演越烈。
都是大好男儿,即便遇到凶禽猛兽也无所畏惧,每个人的箭羽都有自己的颜色,待号角吹过,回到营中,便会有人去把所有猎物捡回来,并且依照各自的箭羽上颜色的不同分批,再论功行赏。
夜色逐渐暗下来,号角声重新吹响,几位皇子也相继回到了军营之中,大家的战绩都很是不错,秦正天很是开心,直感叹:“我国都都是大好男儿!”
秦肃和秦曦不相上下,秦煜的数量勉强够看,秦尊并不善于弓箭,也就较少得到猎物。随后的庆功宴席,众人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片刻便到了晚间。
晚间宫人燃气木堆篝火,一些将军大臣围坐,好不热闹。
“小尊怎么了?”只有两个人在帐篷里的时候,念安倒是也喜欢叫秦尊小名,在他心里已经把秦尊当成自己的弟弟了。此刻看着秦尊有些闷闷不乐,倒是奇怪了,虽然射中的猎物不多,前面回来的时候还蛮开心的啊,这怎么一转眼的功夫,就闷着头了,晚宴也不吃了,回来就这样了。
“我本为你抓了一只兔子,谁知宫人竟找不到那只兔子了。”秦尊不开心地看着秦肃烧好送来的兔子。
念安也看到秦肃差乏行送来的这只他“亲手”烤好的兔子,想起那乏行送东西来时的冰块脸,也是很无奈。
“没事啊,下次再打便是了,我也不大爱吃兔子。”念安觉得好笑,将兔子递给秦尊,秦尊有时成熟,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却会想着去照顾念安,有时又很孩子气,会因为一些小事而“斤斤计较”。
秦尊看着念安笑了笑,从腰间拿出一个小项链。
“好看吧?小安。”念安沿着视线看着那在灯下熠熠生辉的玉子。
“哇!你从哪弄来的?之前怎么没见过。”念安伸手将项链拿在手中看着。
“来的路上,经过市集的时候看见的,我还是偷偷去买的。”说起来,秦尊一个皇子,看到的时候念安在休息,偷偷地下车,为了一条项链,又偷偷地回来,简直像个小贼,要不是看清那上下的人是四皇子,那群侍卫怕是早就掀了马车抓刺客了。
“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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