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朝议(2 / 2)
欧阳呵呵一笑道:“陛下不是开恩科了吗?”
赵玉微笑点头:“希望有有用之人。”
……
第二天早朝,欧阳在殿外吹风,里面正在讨论赵玉所说的宪法。大约半个时辰,赵玉宣欧阳进殿。
当先一名文官道:“陛下,臣以为以仁义治天下,乃是正理。唐时太宗李世民,宽刑重仁,四海升平,万国来朝。藩国尽皆臣服。有道是,半本论语治天下,不可失了自汉来的祖制。”
“就是!仁治已是千年来的俗例,为何还要弄什么宪法,真是多此一举。”
欧阳道:“微臣乃是阳平县令,最近却很迷惑。有一案件还请各位大人一解。说有一孝子的母亲病重,需要猪肉做药引。孝子无钱割股肉下药无效,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去猪肉摊上偷得一块。猪肉贩当场抓住送到衙门,请问各位大人,我该如此处置?”
蔡京低眉顺耳,一句话也不说。一名四品大臣则出身道:“其情可抿,不仅不需责罚,还可上表朝廷,推举孝廉。”
“这么处置确实是仁了。可是大人,猪肉贩岂不是损失了一块猪肉之钱?谁去补这钱呢?难道就算他倒霉?此事一出,那天下孝子是不是都会以此名义偷物,乃至洗掠?”
“这个……”这名大臣一噎问:“那你说怎么办?”
“下官按照律法,判他偷盗之罪。”
大臣反驳:“难道你就让其母病死?”
“其母有乡亲资助倒还活着。”欧阳道:“下官只是想说,违法必究,这就是宪法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孝子还是什么。都必须遵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借口虽多,但律法无情,无亲情,无人情,这样才成方圆。”
赵玉问:“众卿家怎么看?蔡相?”
被点名蔡京出首道:“回陛下。欧大人所行合法,孙大人所说合理合情,请陛下圣裁。”
少宰张邦昌则出首道:“陛下,微臣认为欧大人有举法家之嫌,读圣贤之书,却思量……”
“本朝不以言致罪,再说大宋也是有律法的,怎么说了几条,这金科状元就成了法家的人!”赵玉无视张邦昌问:“蔡相对前几条有什么看法?”
“可行。至于所说法之平等,恐怕还需斟酌。臣不是说此条不好,但也需细细推敲。此事应当让大理寺负责。”蔡京再道:“至于私有财产一事,臣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五湖四海皆是陛下所有,怎有私有一词?民间藏富有宋律保护,但是认定为私有不可侵犯并且保护,臣觉过之。”
赵玉点头:“蔡相意思是,此条可施行,但不可上宪法?”
“陛下既然要以宪法为国之根本,此条自然不可上。”蔡京意思很明白,宪法不宪法无所谓,但是妨碍我们利益的就别上了。他们自己有多少土地,这些土地是怎么得来的,他们心里有数。
“那宪法一事,交大理寺再议吧。”赵玉道:“欧知县想办报纸一事,大家又怎么看?欧知县,你和大家说说具体的。”
“报纸内容,第一,记载朝廷的法令,告之民众。第二,记载各地新闻。第三,训导百姓。第四,防病之理。第五,道德宣传……”
对报纸,大家很新鲜,但也不太在意。他们大概弄懂,就是和书籍有得一比的东西,但是记载在一张纸上,不是成册。蔡京等是知道欧阳是赵玉的亲信。听说欧阳不入庙堂,准备边当知县边发行报纸,都觉得这样很好。至于欧阳提出的记者一事,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
最后赵玉下圣旨:准许欧阳办报纸,并且为报纸名曰:皇家报。大概意思就说,办报纸是皇家特准办的,而记者则算是皇差,名曰:皇家记者。所有开销可以找大内报销。欧阳本人被封官为正七品保安大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