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说功论过(2 / 2)
很多御史坚决地认为:西北军抗敌有功不假,但甘州之役,西北军无诏而出,东亭郡王无旨出京、带兵参战,此二者,皆为大罪,不可不论也!
持这种论断的代表人物,以御史台首官、御史大夫米中正米大人为首。
这种论断一出,朝堂上很多官员也觉得赞同。但同时也有很多官员十分反对这种看法。认为兵无常形水无定势,将在外,君命尚且有所不受,国家危难之际,岂可以常理忖度?若是救国反而为罪,岂不寒了功臣之心?
米中正完全不为这种论调所动,在朝堂上铿锵有力地驳斥道:“自古将兵之道,以其赏罚分明也!国之道亦同。某之论,不为抹煞西北之功,亦不为夸大西北之过。只,为君者治其国,岂可功过不分明耶?西北之功当论,之过同样当论。功过分明,之后或相抵、或奖赏、或惩戒,清楚分明,既合乎体制,亦为后世之范也。何故不论?”
反驳者竟无言以对。
最后,还是主管御史台的左相闽东青闵大人言道:“米大人言之有理。只我等虽在此处议论,所凭据者,不过战报耳。甘州之战,乃太子和辅国将军调度指挥、亲历沙场。期间种种情势,无论功过因由,皆唯有他二人才最为清楚。臣以为,甘州之战,宜待太子和辅国将军归朝,再来论断其中功过是非。米大人以为然否?”
米中正这才点头:“闵相言之有理,微臣亦以为然也。”
百里辰把朝堂上为西北军的功过争论的消息带回来的时候,百里芸正在忙着给采蓝采青准备嫁妆。
采蓝和采青都是百里芸四岁那年,左丘氏给她在西北买的。当时买回来的时候就想着要伺候得长久,因此都选的是十岁左右的小丫头。一晃眼,百里芸如今已经过了十七周岁的生日,在这个时代已经是十八岁的大姑娘,采蓝和采青也一个二十四、一个二十五岁了。
大周贵族人家的规矩,贴身伺候主子的丫鬟们,若是配予府中的管家或者小厮,则成亲的年纪稍早些,二十岁之前也就让成亲了,成亲之后继续回来伺候,并无太多妨碍。
但若是没打算在府中配人,或者一时没有合适的人,则一般要留到二十五岁上,要么跟了主子做姨娘通房,要么梳了头做了嬷嬷,还有一种就是主家特别厚待,发还了身契,还备给一副嫁妆,从此还了自由身。
采蓝和采青算是最后一类中的幸运儿。
原本,两个丫鬟是打定了主意要跟着百里芸,不嫁人直接梳头做嬷嬷的。可是百里芸不这么想。从两个丫鬟满二十的时候,她就明确地告诉她们:她不希望她们俩一辈子生活里只有主子,没有家。女人的一生还是要有家有丈夫有孩子才算完满。正因为她真心希望她们俩以后幸福完满,所以,她希望她们能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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